'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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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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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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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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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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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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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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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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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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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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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90後人大代表霍燕萍提出,美化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此外,電動自行車還可以根據用途、類型進行顏色分類,如單人駕駛是藍色的、搭載孩子的是黃色等,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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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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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人大代表霍燕萍提出,美化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此外,電動自行車還可以根據用途、類型進行顏色分類,如單人駕駛是藍色的、搭載孩子的是黃色等,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企業代表霍順坤,她指出物業服務企業關心的問題,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靜態管理,二是《管理規定》第五部分的處罰。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場所不太明確,執法部門對於隨處充電的處罰也比較輕微,達不到規範管理的作用。她提出希望能夠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場所及充電場所。另外,也對建造充電站能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她還指出在充電站建設上,需要徵求業主意見,建充電站是屬於增加小區設施,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而維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這非常難,對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內電動自行車也會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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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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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90後人大代表霍燕萍提出,美化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此外,電動自行車還可以根據用途、類型進行顏色分類,如單人駕駛是藍色的、搭載孩子的是黃色等,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企業代表霍順坤,她指出物業服務企業關心的問題,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靜態管理,二是《管理規定》第五部分的處罰。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場所不太明確,執法部門對於隨處充電的處罰也比較輕微,達不到規範管理的作用。她提出希望能夠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場所及充電場所。另外,也對建造充電站能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她還指出在充電站建設上,需要徵求業主意見,建充電站是屬於增加小區設施,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而維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這非常難,對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內電動自行車也會造成困擾。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城市規劃研究代表何雲覺得現在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需要靈活管理。她提出希望能對現有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一個摸底調研。針對37條,通過路口應該下車推行,這一條有待討論。針對48條,“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罰款20元”,這條處罰太輕。

此外,她對“戴頭盔”這一條規定提出擔憂,她表示,如果電動自行車能按照規定速度保持在15公里/小時,那麼跟自行車速度差不多,是否還有必要佩戴頭盔?部分人可能會為了應付而購買較薄的頭盔,頭盔的生產亦會產生大量塑料等,不利於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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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90後人大代表霍燕萍提出,美化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此外,電動自行車還可以根據用途、類型進行顏色分類,如單人駕駛是藍色的、搭載孩子的是黃色等,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企業代表霍順坤,她指出物業服務企業關心的問題,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靜態管理,二是《管理規定》第五部分的處罰。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場所不太明確,執法部門對於隨處充電的處罰也比較輕微,達不到規範管理的作用。她提出希望能夠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場所及充電場所。另外,也對建造充電站能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她還指出在充電站建設上,需要徵求業主意見,建充電站是屬於增加小區設施,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而維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這非常難,對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內電動自行車也會造成困擾。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城市規劃研究代表何雲覺得現在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需要靈活管理。她提出希望能對現有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一個摸底調研。針對37條,通過路口應該下車推行,這一條有待討論。針對48條,“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罰款20元”,這條處罰太輕。

此外,她對“戴頭盔”這一條規定提出擔憂,她表示,如果電動自行車能按照規定速度保持在15公里/小時,那麼跟自行車速度差不多,是否還有必要佩戴頭盔?部分人可能會為了應付而購買較薄的頭盔,頭盔的生產亦會產生大量塑料等,不利於環保。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電動自行車商戶陳滿添提出,讓電動自行車有地方停,有地方充電,才能解決電動自行車入室充電這個問題。不符合新國標,使用了很久的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要設計合理。

交警部門迴應


聽證陳述人曾浩方(佛山市公安局代表)迴應:

新國標於去年5月發佈,今年4月已經正式實施,目前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新國標。針對在用的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將設置過渡期。

下一步也會研究在網上登記上牌鼓勵合格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實行帶牌銷售,市民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前往銷售點購買即可。

關於管制路段的設置,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路段交通狀況等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對該路段進行管制。

對於大家提出的其他問題或是建議,我們會一一研究並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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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90後人大代表霍燕萍提出,美化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此外,電動自行車還可以根據用途、類型進行顏色分類,如單人駕駛是藍色的、搭載孩子的是黃色等,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企業代表霍順坤,她指出物業服務企業關心的問題,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靜態管理,二是《管理規定》第五部分的處罰。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場所不太明確,執法部門對於隨處充電的處罰也比較輕微,達不到規範管理的作用。她提出希望能夠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場所及充電場所。另外,也對建造充電站能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她還指出在充電站建設上,需要徵求業主意見,建充電站是屬於增加小區設施,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而維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這非常難,對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內電動自行車也會造成困擾。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城市規劃研究代表何雲覺得現在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需要靈活管理。她提出希望能對現有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一個摸底調研。針對37條,通過路口應該下車推行,這一條有待討論。針對48條,“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罰款20元”,這條處罰太輕。

此外,她對“戴頭盔”這一條規定提出擔憂,她表示,如果電動自行車能按照規定速度保持在15公里/小時,那麼跟自行車速度差不多,是否還有必要佩戴頭盔?部分人可能會為了應付而購買較薄的頭盔,頭盔的生產亦會產生大量塑料等,不利於環保。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電動自行車商戶陳滿添提出,讓電動自行車有地方停,有地方充電,才能解決電動自行車入室充電這個問題。不符合新國標,使用了很久的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要設計合理。

交警部門迴應


聽證陳述人曾浩方(佛山市公安局代表)迴應:

新國標於去年5月發佈,今年4月已經正式實施,目前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新國標。針對在用的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將設置過渡期。

下一步也會研究在網上登記上牌鼓勵合格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實行帶牌銷售,市民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前往銷售點購買即可。

關於管制路段的設置,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路段交通狀況等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對該路段進行管制。

對於大家提出的其他問題或是建議,我們會一一研究並妥善處理。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如果廣大市民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意見和建議,可以繼續通過以下途徑反映:佛山警務在線-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業務網上服務-交通參與者建言欄目的“執法監督及其它”項,填寫書面意見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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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在6月21日公示了參會人員名單。7月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對《管理規定》中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靜態管理、通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聽證。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聽證會的焦點問題有哪些呢?

焦點

01

一人(證)一車,非標車設過渡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猛,我市電動自行車擁有量也增長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20萬輛,其中禪城區有27.33萬輛、南海區有40.64萬輛、順德區有42.3萬輛、高明區有3.3萬輛、三水區有8萬輛。

電動自行車穿插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等交通違法亂象頻出,誘發了大量電動自行車致死致傷的交通事故。據統計,2018年發生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488宗,佔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佔總事故死亡人數的8.92%,受傷人數505人,佔總事故受傷人數的13.97%。

根據佛山市在用電動自行車摸底調查,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達83.9萬輛,市內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較多。《管理規定》結合佛山現狀,擬規定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註冊登記,領取過渡期號牌,在牌證有效期內上道路行駛。

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住人口結構、居民生活水平和習慣,結合我市道路建設、機動車保有量、交通管理力量等實際情況,為保證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發展,擬採用“一人(證)一車”的註冊登記原則,允許戶籍居民和新市民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

焦點

02

劃定管制路段,外賣等特定行業須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為了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規定》明確了下一步我市電動自行車將採取“禁、疏”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劃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劃定,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此外,為了滿足特定行業(從事郵政、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等)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管理規定》擬允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焦點

03

行車戴頭盔,嚴重違法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由於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不戴頭盔、打電話、隨意搶道等行為經常發生。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管理規定著重明確了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

由於國家對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罰則最高是50元罰款,目前社會環境下,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威懾力。日常執法中,罰款的執行也存在困難。

針對輕微違法,《管理規定》擬規定,通過在交通繁忙、電動自行車集中的路段、路口建設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點,以駕駛人主動協助疏導交通進行安全勸導或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的方式,讓其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建立“以學促管”實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

為了發揮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重違法的懲戒作用,我市擬將以下8種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進行違法信用公示。

大件事!在佛山騎電動車嚴重違法者將納入徵信系統

1、醉酒後駕駛

2、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3、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

4、拒絕、逃避交警檢查

5、攜帶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在道路中間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帶行駛

7、在機動車道曲折競駛或者左右穿插

8、進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線行駛

參會人員有哪些呢?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12人,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村)委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代表、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代表、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不使用電動自行車代表。

聽證會代表說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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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代表樑家慶提出,設置管制路段,要充分徵求管制路段周邊居民的意見。關於電動自行車停放難的問題,希望在小區、城中村設定停放區域

另外,針對“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他希望能放寬附載兒童的身高限制,另外,他希望能對淘汰的舊車車主進行一定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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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人大代表霍燕萍提出,美化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此外,電動自行車還可以根據用途、類型進行顏色分類,如單人駕駛是藍色的、搭載孩子的是黃色等,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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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代表霍順坤,她指出物業服務企業關心的問題,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靜態管理,二是《管理規定》第五部分的處罰。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場所不太明確,執法部門對於隨處充電的處罰也比較輕微,達不到規範管理的作用。她提出希望能夠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場所及充電場所。另外,也對建造充電站能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她還指出在充電站建設上,需要徵求業主意見,建充電站是屬於增加小區設施,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而維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這非常難,對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內電動自行車也會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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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研究代表何雲覺得現在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需要靈活管理。她提出希望能對現有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一個摸底調研。針對37條,通過路口應該下車推行,這一條有待討論。針對48條,“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罰款20元”,這條處罰太輕。

此外,她對“戴頭盔”這一條規定提出擔憂,她表示,如果電動自行車能按照規定速度保持在15公里/小時,那麼跟自行車速度差不多,是否還有必要佩戴頭盔?部分人可能會為了應付而購買較薄的頭盔,頭盔的生產亦會產生大量塑料等,不利於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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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商戶陳滿添提出,讓電動自行車有地方停,有地方充電,才能解決電動自行車入室充電這個問題。不符合新國標,使用了很久的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要設計合理。

交警部門迴應


聽證陳述人曾浩方(佛山市公安局代表)迴應:

新國標於去年5月發佈,今年4月已經正式實施,目前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新國標。針對在用的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將設置過渡期。

下一步也會研究在網上登記上牌鼓勵合格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實行帶牌銷售,市民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前往銷售點購買即可。

關於管制路段的設置,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路段交通狀況等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對該路段進行管制。

對於大家提出的其他問題或是建議,我們會一一研究並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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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廣大市民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意見和建議,可以繼續通過以下途徑反映:佛山警務在線-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業務網上服務-交通參與者建言欄目的“執法監督及其它”項,填寫書面意見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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