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不鏽鋼大門能把磁鐵吸住?!佛山業主怒告商家以假充真'

佛山 南方都市報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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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業主陳某裝修新房,卻發現新購置的大門,與自己在門窗店看過的樣板門不一致,因與商家在賠償方面無法達成一致,遂將商家告上法庭。記者從佛山中院獲悉,最終法院判決,該門窗店需退還貨款,並支付賠償金共3萬餘元給陳某。

樣板門無法吸附磁鐵,新購置的卻可以

2017年9月17日,陳某到高明宏某門窗店,看過展示的樣板門後,選購1扇大門及4扇隔音房門,與店家簽訂合同單。

同年12月,新購置的大門被送至陳某新居,陳某將磁鐵放在大門上進行磁力測試,發現磁鐵在大門的全部位置都可以穩固吸附。

隨後,陳某前往宏某門店,與經營者江某求證送至其家中的大門是否為不鏽鋼材質。江某稱,大門是不鏽鋼,能被磁鐵吸附是因為工藝問題。

其後,陳某在宏某門店用磁鐵去吸附同款樣板大門,而該大門除四周包邊能吸附磁鐵外,其他地方均不能。之後,江某承認是由於下錯單,導致陳某的大門並非不鏽鋼材質,並表示可以重新制作或者全額退款。

陳某拒絕重做並提出賠償要求,雙方因賠償問題無法協商一致,陳某把宏某門窗店告上了法庭。

房主:商家以假充真,違背誠實原則

陳某認為,宏某門窗店沒有以當初確定合同時的樣板大門材質交付,在事後反覆交涉時,仍欺騙她說房門屬於不鏽鋼門,此行為明顯是以假充真。

宏某門窗店稱,雙方訂合同時,沒有約定清楚材質,並非他們存意欺詐。其次,他們知道有些不鏽鋼能夠吸附磁鐵的,所以為了查明事實,他們也追查了訂單所寫的材質。但是查單不是一時半刻可以查到,就未能及時解釋,不存在欺騙一說。

判決:退還貨款及支付賠償金共3萬餘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宏某門窗店提供的大門是否構成欺詐。本案中,陳某是門店看過樣板不鏽鋼大門後才訂購的,即便合同單沒有明確載明大門材質,宏某門窗店亦應當知道需要按照樣板大門材質進行生產。

但宏某門窗店在陳某多次提出質疑,並向廠家瞭解情況之後才承認自己下錯單。且在陳某提出質疑時隱瞞真實情況、試圖以工藝誘使陳某相信其收到的大門為不鏽鋼材質,其行為已構成欺詐。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判決,宏某門窗店需退還貨款及支付賠償金共3萬餘元給陳某。

但宏某門窗店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訴,其稱,由於陳某下單時並無選定材質,才導致他們向廠家下錯單,他們並非存在欺騙。

其次,同類型的大門價格一般為一萬一到一萬二之間,因陳某是朋友介紹過來的,他們僅收了9800元,而電解質材質的大門比不鏽鋼材質的大門價格僅低300元左右,他們絕不會為了如此低的差價欺詐客戶。

宏某門窗店需對陳某進行賠償

佛山中院經審理後認為,陳某看過樣板不鏽鋼大門後才簽單訂購的,屬於貨樣買賣,宏某門窗店交付的貨物,應與陳某選定的貨樣具有相同品質,即不鏽鋼材質。

其次,宏某門窗店主張其當時因疏忽未與陳某商定大門材質,導致向生產廠家下錯單,廠家默認按電解板材質生產,既與本案現有證據能夠證明的案件事實不符,亦明顯有違常理與交易習慣。最終,佛山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採寫:南都記者劉軍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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