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丈夫詐騙鉅額資金 離婚後負債累累 公交車上認識男子又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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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4歲的易明全帶著小女兒易娟到公安機關報案。他說,他的小女兒易娟遭遇了詐騙,而這個“騙子”就是他的小女婿,也就是易娟的丈夫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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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全說女兒什麼時候結的婚,什麼時候認識的,經過什麼途徑怎麼樣,自己從來不知道這回事。更不知道的是,易娟婚後四處辦信用卡,辦貸款,借貸數額巨大。女兒把辦來的信用卡、貸款,甚至連工資卡都交給了丈夫,供其揮霍。卡刷爆了,錢用完了,張兵也失蹤了,易明全認為這段婚姻的真相,就是女兒是被人詐騙了。雖然,之後易娟通過訴訟與張兵很快離婚,但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易娟還得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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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欠錢不還,易娟被多家銀行和個人起訴到法院。更為糟糕的是,易明全發現,2015年,女兒不但通過網絡認識了張兵,還在公交車上認識了一個叫黃啟的男子,把自己積蓄的十萬塊錢全部借給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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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易娟和黃啟在奉新縣的同一個鄉鎮工作,而他們的家又都在靖安縣。在回家的公交車上,兩人邂逅併成為朋友。易娟告訴記者,她這十萬塊錢本打算買房用的,黃啟聽說後提出,這點錢買房不夠,還不如借給他賺些利息。可事實上,黃啟給易娟出具的卻是不計利息的欠條,一直都不肯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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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娟曾經到奉新縣人民法院起訴黃啟,但黃啟沒有出庭應訴。法院作出判決:黃啟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歸還原告借款本金十萬元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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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黃啟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於是易娟向奉新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執行法官調查發現,黃啟在外欠了很多錢,他公開的財產收入早被其它法院執行完了。並且,黃啟離了婚,前妻和子女在外地,他本人向單位請了長假,不知去向。而此案的申請執行人易娟在奉新縣人民法院,還是四起執行案件當中的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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