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桌上的血案!海南一男子自認敬酒時受辱奪刀砍死老鄉被判十二年

法制 社會 法制網 法制網 2017-09-15

飯桌上的血案!海南一男子自認敬酒時受辱奪刀砍死老鄉被判十二年

法制網海口9月13日電記者邢東偉 見習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張餘武 陳德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一宗故意傷害案,澄邁男子王某濤在敬酒過程中與被害人劉某明發生爭執並相互推搡,而後在爭執過程中,王某濤奪過劉某明的鉤刀將劉某明砍死,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6年12月23日,王某濤和同村的王某橋、王某養等人在澄邁縣紅崗農場一家茶店喝酒時,劉某明拿著一瓶鹿龜酒來敬酒。期間,劉某明說一些讓他們感覺很不高興的話。王某濤認為受辱,遂與之發生爭執,劉某明從茶店廚房內拿上一把刀追趕王某濤,王某濤搶過劉某明手裡的鉤刀,在劉某明的左肩部及後背部砍了數刀。劉某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劉某明系被銳器砍擊背部致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

編輯 李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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