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監管促大股東“講真話”,175家公司重要股東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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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監管促大股東“講真話”,175家公司重要股東違規受罰

​在近日證監會召開的例行發佈會上,發言人表示,證監會將通過持續精準監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講真話。據Wind統計,2019年以來針對上市公司大股東或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違規問題,監管層已經開出175張罰單予以懲處。

統計顯示,175家公司大股東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等。

其中,今年5月,*ST中安連續收到證監會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據悉,2014年2月,*ST中安向中恆匯志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中安消技術100%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在此過程中,中安消技術作為涉案重大資產重組的有關方,將“班班通”項目計入盈利預測,但在該項目發生重大變化難以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未及時重新提供《盈利預測報告》,導致其評估值嚴重虛增,並且虛增2013年營業收入5515萬元。*ST中安據此披露的重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虛假記載。隨著上述處罰的落地,*ST中安、中安消技術以及*ST中安控股股東中恆匯志、作為中恆匯志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的塗國身,都將被投資者送上“被告席”。

另外,方正科技的大股東方正集團、武漢國興未按規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項,證監會決定對方正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其他有責主體也給予相應處罰。就在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對方正科技證券虛假陳述系列索賠案首次採取了示範判決機制並作出一審示範判決。在部分案件敗訴後,方正科技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8月7日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證監會將繼續保持對信披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懲戒力度,加強監管震懾力。”8月1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將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誠信記錄等立體責任體系,提升違法違規成本,通過持續精準監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講真話,做真賬。推動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守住信息披露這一資本市場的生命線。”

根據今年以來的處罰數據,針對大股東等違規行為,監管層開出的罰單金額30萬元至60萬元不等。

有股民說:“頂格60萬元代表了監管層的一種態度,說明這種違規行為十分惡劣,所以才做出頂格處罰。但幾十萬元的違規成本,對於違規者根本不足以震懾其行為。”

“我國法院實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則,如果違法違規者不主動賠付,投資者唯有提起訴訟,才有可能獲賠。”對此,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劉國華律師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儘管現階段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加入到維權索賠的隊伍當中,但是與權益受損的投資者的總體人數相比,由於信息、地域、成本、信心和信任度等方面的因素,據估算,主動提起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的投資者基本不到權利受到損失並符合起訴條件的投資者總人數的5%,有些案件甚至根本無人起訴。這反過來說明,九成以上的受損投資者因各種因素,主動或者被動地放棄了自己的權利,違法違規者的違法成本實際上很小甚至為零。”

記者 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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