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反腐倡廉 法律 視覺中國 時政 東北網 2017-08-02

(原標題:中國試驗田|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監察官呼之欲出)

一項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正在進行。

2017年6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首次審議監察法草案。

據新華社報道,上述草案在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協同配合中央紀委機關,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地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擬定。

這也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行到第8個月取得的重要進展。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2017年6月24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監察法草案、國歌法草案等。張德江委員長參加審議。新華網資料圖

此前的2016年11月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發佈消息稱,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部署在三試點省份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監察委”),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試點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如此“高規格”的表述,足以說明改革分量之重。

此後9個月,各項工作緊鑼密鼓進行。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圖為2017年3月20日,山西太原,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視覺中國資料圖

2017年1月18日,山西率先成立全國第一個監察委。

2017年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監察委實施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的首例留置措施。

2017年4月26日,隨著浙江湖州選舉產生市監察委主任,北京、山西、浙江三試點省份各級監察委全部成立。

儘管已經做了很多,但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來說,僅僅是個開始。

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近日告訴澎湃新聞,現在最期待的,就是三試點省份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避免千篇一律。在他看來,既然是試點,就要勇於試錯,在中央統一決策下,大膽按照自己的思路去試,這樣比較起來才有意義。

2017年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中指出,抓緊籌備組建國家監察委,編制“三定”規定,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產生國家監察委組成人員,做好組織機構、幹部人事、法律法規準備。

這也意味著,距離一個新的國家機構誕生,只剩下半年多時間。

啟動

2016年11月7日晚上8時許,北京某區級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林維參加工作剛滿3年零3個月。

當天晚上8時許,他的手機跳出一條“大新聞”,北京、山西、浙江將作為試點,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試點方案顯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看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林維確認,工作即將發生改變。

早在數月前,他就聽說中央要在反腐敗方面要有“新動作”。檢察系統內部各種流言,說要和監察部門合併成立新機構。

剛開始林維並不相信。在這個年輕人眼裡,檢察系統涉及反腐敗的部門人數眾多,工作方式和紀委有所不同,“怎麼可能說合就合?”

但是看到試點方案,林維不得不承認,中央的決心和行動力遠比他以為的強大。

某種程度講,改革早有徵兆。

2016年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

他當時還指出,“要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這是習近平繼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之後再次對懲治腐敗提出“全覆蓋”要求。

10個月後,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條例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這是官方表述中,監察機關首次和人大、政府、司法機關並列。

2016年11月,京、晉、浙三試點省份開始行動。

當月8日,即試點方案公佈第二天,山西省檢察院去掉正門右側加掛的反貪局、反瀆局兩塊牌子。

山西省檢察院在正式下發的通知中透露,“根據省委組織部要求,全省各級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反瀆職侵權、職務犯罪預防等三個部門在改革期間人事凍結,幹部調入調出和提拔全部停止。”

2016年11月,也是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非常繁忙的一個月。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圖為2016年11月25日,王岐山在北京市委召開座談會。資料新華社圖

他以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身份,前往北京、山西、浙江三試點省份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調研。

調研期間,王岐山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進一步闡述。

他指出,監察委實質上是反腐敗機構,監察體制改革的任務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整合行政監察、預防腐敗和檢察機關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監察委,作為監督執法機關與紀委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一個月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決定顯示,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轄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行使監察職權。試點地區監察委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

轉隸

2017年元旦剛過,山西太原,某基層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彭程迎來轉隸前第一次談話。

談話是在單位進行的,對方兩三個人,來自山西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這是一個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配套成立的機構,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擔任組長。

據彭程回憶,1月初那次談話相對簡單,簡單介紹了個人基本情況。一同談話的還有單位10多名同事,他們都來自反貪、反瀆和預防職務犯罪部門,大約佔所在檢察院總人數的四分之一。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表決通過的有關決定,三試點省份要將所在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

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吳建雄向澎湃新聞表示,檢察機關的轉隸,涉及反貪、反瀆和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這幾個部門的人員數量,大概佔一個檢察院的五分之一左右,擴大到全國層面,就是五萬人左右。

對林維、彭程他們來說,去不去監察委,基本不需要選擇。

正如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所說,“有的老檢察官幹了30多年,再有一兩年就要退休了,他們的人生目標也是在檢察官的位置上退下來,但是他們不能留下來,必須轉隸過去。”

面對轉隸,檢察官們有感情上的不捨,也有對收入待遇的擔心。

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此前就提出,司法改革後,有的檢察官原本可通過“員額制”提高收入,轉隸後,他們的工資待遇如何考慮?

對此,甄貞向《中國新聞週刊》表示,確實有入額後的人員轉隸到監察委。北京市監察委承諾,按照他們調薪後的標準繼續發放工資。另外,沒有入額的司法輔助人員轉到監察委,他們比公務員多出的20%工資標準也不會變。

2017年4月下旬,已經完成轉隸的彭程告訴澎湃新聞,收入是一方面,崗位安排和發展前景才是他們更看重的。彭程說,相比原來的反貪部門,監察委手段更豐富、權限更大、覆蓋範圍更廣,打擊腐敗也會更加有力。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都是轉隸,三試點省份在操作方式上有所不同。

比如北京,甄貞曾向《中國新聞週刊》透露,這次去監察委的,全部都是中共黨員,非黨員留下了,受過紀律處分的人也不轉。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2017年2月13日,浙江省建德市舉行市監察委員會成立掛牌儀式。中新網圖

浙江的轉隸也在強調黨員。

今年3月,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汪瀚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目前轉隸到監察委的人員原則上都是黨員,至少第一批在我們試點部門是這樣,我們省檢察院個別非黨的人員沒有轉隸。”

山西則有所不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司向澎湃新聞表示,山西檢察系統相關部門轉隸屬於“一刀切”,涉及人員全部轉過去,不分黨員、非黨員以及是否受過處分。

成立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檢察人員在浙江省檢察院門口拍照留念。中新網資料圖

2017年2月3日,立春,這是春節長假後第一個工作日。傍晚時分,杭州文三路上的浙江省檢察院門前,聚集了不少人合影留念。

照片很快在浙江檢察人的微信朋友圈廣泛流傳,其中一張是浙江省檢察長汪瀚和最後一任浙江省反貪局長陳春玉握手的情景。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反貪汙賄賂局的牌子不再懸掛。中新網資料圖

幾個小時後,掛在浙江省檢察院門口的“反貪汙賄賂局”和“反瀆職侵權局”兩塊牌子被摘去。有人感慨,“反貪,一段的結束,一段的開始。”

春節過後,彭程也迎來轉隸前第二次談話。

這次和他談話的人來自太原市紀委,內容更有針對性,“問了具體工作經歷,擅長做哪方面工作,計算機操作水平等等……”彭程認為,這是為下一步去監察委定崗做準備。

三試點省份轉隸進行的同時,各級監察委陸續成立。

由於試點方案要求,省(市)監察委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簡稱人大)產生,率先召開省人代會的山西成為全國首個成立監察委的省份。

1月18日上午,山西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選舉產生省監察委主任;當天下午,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了省監察委副主任、委員的任命,標誌著山西省監察委正式成立。

兩天後,也就是1月20日,北京、浙江的監察委主任同日選舉產生。兩地人大常委會還在當天分別任命了各自的監察委副主任及委員。至此,京、晉、浙三地省一級監察委全部成立。

市縣層面,山西的推進速度依然走在前列。

2月24日、25日,晉中、臨汾、朔州、呂梁、晉城、運城6個地市密集成立各地市一級監察委。

2月26日,大同11個縣(區)監察委正式成立;2月27日,太原10個縣(市、區)監察委全部成立。

按照駱惠寧的要求,山西市縣一級監察體制改革屬於同步進行,即“根據各市實際,分別採取先縣後市和先市後縣的辦法進行,既要保進度,又要保質量,成熟一家,掛牌一家。”

3月30日,隨著太原市監察委主任選舉產生,山西省市縣各級監察委全部成立。山西省紀委組織部副部長萬勇對《中國紀檢監察報》表示,“山西檢察系統反貪、反瀆及職務犯罪預防三部門共劃轉編制2224個,實際轉隸1884人,沒有發生一例負面事件。”

對標山西,北京區一級監察委成立晚了將近一個月,主要集中在3月下旬至4月中下旬。

3月28日,海淀區召開人代會,選舉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肖韻竹為海淀區監察委主任,北京第一個區級監察委產生。

隨後,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也陸續選舉各區監察委主任。到4月19日,北京16個區級監察委全部成立。

另據《北京日報》報道,在5月25日召開的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表示,截至4月20日,全市三級檢察院轉隸工作已經全部完成。符合轉隸條件並實際轉隸的檢察人員共計765人,轉隸過程整體平穩順利。

由於人代會召開較晚,浙江地市一級監察委從4月初才開始陸續成立。不過,相關工作早已進入實質階段。

早在今年1月,浙江省十三屆紀委六次全會召開之際,該省監察體制改革時間表就得到明確,即“確保1月底前完成省級監察委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縣級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級組建工作”。

4月1日,台州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胡海良為市監察委主任,浙江首個地市級監察委產生。此後一個月,浙江其餘10個地市監察委陸續掛牌,到今年4月底,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反貪汙賄賂等部門共轉隸1645名幹部。

一把手

4月26日上午,隨著浙江湖州選舉產生市監察委主任,京、晉、浙三試點省份各級監察委全部成立。這比今年1月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給出的時間表提早兩個月完成。

各地監察委領導班子構成也得到明確。

澎湃新聞梳理公開信息發現,此前,三試點省份各級監察委“一把手”均由同級紀委書記擔任。這也符合2016年11月王岐山在三試點省份調研時提出的監察委“作為監督執法機關與紀委合署辦公”。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劉建超資料圖

不過,這一慣例之後有些小小打破。來自浙江在線的信息顯示,曾經擔任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專職,副部長級)、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的劉建超已於2017年4月出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不過這種省紀委書記與省監察委主任人選分設的情況只維持了3個月。7月7日上午,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依法選舉浙江省紀委書記劉建超為浙江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視線回到監察委副主任層面,三試點省份通常都是由同級紀委副書記擔任,人數不等。如北京市監察委副主任為2人,山西省監察委副主任有3人,浙江省監察委副主任則是4人。

對於監察委委員的構成,三試點省份有更多嘗試。

首先是人員數量,省一級監察委委員基本為5-6人。地市(區)一級,少則3人,如北京市海淀區監察委、浙江省麗水市監察委;多則6人,如浙江省杭州市監察委。

其次是身份構成。省一級層面,北京、山西和浙江都有一名來自檢察系統的相關負責人進入委員名單。如北京的王嚮明、山西的王海林,浙江的陳春玉,他們都曾是當地省一級檢察院的黨組成員、反貪局長,現在是省一級監察委委員。

地市(區)層面,反貪局長是否一定會進入監察委領導班子?答案是“未必”。

比如山西忻州和浙江台州,這兩個地市監察委領導班子分別有9人和7人,全部來自原來的紀檢、監察系統。

不過,上述情況只是少數,大多監察委領導班子還是有1-2名具有檢察背景的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臨汾和浙江杭州,這兩個市的監察委領導班子還有來自法院系統的人士。

其中,臨汾市監察委委員馮全生此前是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杭州市監察委委員俞振此前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對於三試點省份監察委領導班子的構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認為,表面看,原檢察機關的人員轉隸後在監察委地位不如從前,但從更深層次理解,這一人事安排和當前中央反腐敗策略是一致的。

“我們現在推行抓早抓小,在問題出現之前,通過紅臉出汗咬耳扯袖這些方式防患於未然。”在杜治洲看來,現在的黨風廉政建設,強調把紀律挺在前面,這一原則也體現在監察委領導的人事安排中。

此外,杜治洲還強調,現在應將監察委視為一個整體機構,既然是整體,就要多考慮化學反應、統籌安排,而不是再抱有“誰是紀委的、誰是檢察的”這種觀念。

講政治

2017年6月下旬,彭程進入太原市監察委工作已滿3個月。新工作地點在位於太原城南的新晉祠路111號,這裡也是太原市紀委辦公所在地。

林維進入北京市某區級監察委兩個月有餘,雖然手頭接了案子,但辦公地點還在協調,他暫時要在區監察委和區檢察院之間“兩頭跑”。

由於合署辦公的需要,三試點省份監察委均和同級紀委在同一地點,具體安排上又有所不同。

山西省監察委在長風西街,和山西省檢察院在同一幢大樓;浙江省監察委位於杭州市省府路,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紀委同在一個大院;北京市監察委在北京市西三環南路,這裡原本就是北京市紀委的辦公所在地。

明確辦公地點後,改革持續推進。

據北京市紀委主辦的刊物《是與非》報道,2月6日,春節過後首個週一工作日,北京市紀委監察委機關幹部第一期培訓班在房山區委黨校報告廳準時開班。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張碩輔出席開班儀式並作動員。

負責培訓組織工作的北京市紀委組織部副部長曲梅林介紹,此次培訓時間緊、內容多、要求嚴:在學習形式上,包含授課、分組討論、觀看專題教育片和集中自習等。培訓內容則涉及反腐敗制度設計和創新、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信訪舉報工作、執紀審查工作、案件審理工作等方方面面。課程從早到晚,滿滿當當;學員封閉學習,不得請假。

上述報道還顯示,第一期培訓共有5天,安排了3次分組討論。大家的發言中,“身份、責任、履職”成了最多被提及的高頻詞。這也是開班式中張碩輔書記反覆強調的三個關鍵詞。

4月中旬,林維所在的北京市某區級監察委也組織了為期一週的集中培訓。說起這次培訓,他最大的感受就是“講政治”。

據林維透露,之前在檢察機關,主要是講法律。現在在黨的機關,除了法律,更要從“講政治”出發。具體到日常辦案,除了法律,現在強調的還有多請示、勤彙報、考慮大局。

在太原市監察委,彭程首先要面對的也是每週不少於兩次的學習。內容包括重要政治文件以及黨章黨規黨紀等等。

“學習要做筆記,每月寫一次心得。”他告訴澎湃新聞,過去總覺得政治就是一些高大上的論調,檢察官只要遵循公平正義、依法辦案就可以了,政治意識有點淡漠。如今成為監察委人員,對為什麼紀嚴於法、為什麼要把紀律挺在前面,都有了深刻理解。

同時,在彭程看來,法律是底線,今後要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這就是規矩。規矩體現在方方面面,比如週末或節假日想去外地玩,監察委人員必須彙報,如果是一定級別的領導,就要報批,獲得上級允許才能出去。

培訓不僅面向監察委基層人員,也面向領導班子。

據山西省紀委監察委官網發佈的消息,5月8日-6月13日,省紀委監察委分5期對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培訓,共計1303人蔘加。培訓期間,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主任任建華作動員,省紀委監察委領導班子7位成員授課。

會議要求,參訓學員要圍繞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核心,圍繞鞏固成果、加快全面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圍繞提高認識、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圍繞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加強學習,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正風反腐工作、搞好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動力,為開創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全面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做出積極貢獻。

對此,莊德水認為,監察委人員學習黨紀黨規、強調“講政治”是必要的。尤其是轉隸過來的檢察人員,他們今後監督的對象、面對的問題跟以前不一樣。

“原來面對的是違法行為,現在還有很多違紀、違規行為,不能單純用法律思維去處理。”莊德水說。

杜治洲也指出,監察委將原來不同單位的人員整合到一起,確實應該互相學習。檢察人員可通過轉隸,學習從嚴治黨背景下對黨員政治意識的要求,原來監察部門的人員也需要提高法律素養,加強雙方深度融合。

留置

完成組建的監察委已經肩負起它的時代使命。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9個月 監察官呼之欲出

山西省監察委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海採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4月13日晚20點整,山西省紀委監察委網站發佈通報:日前,山西省監察委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海採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一天後,山西省紀委監察委網站又公佈了運城市監察委對運城市林業局調研員張馳、運城市水務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衛典臣採取留置措施的消息。

這是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監察委成立後,紀律審查公開通報中最早出現的“採取留置措施”。

不過,山西並非全國首個採取留置措施的省份。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年6月報道,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監察委報送對涉嫌貪汙的餘某進行調查的《立案審批表》。

隨著該文件經杭州市上城區委書記陳瑾籤批,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的第一例留置措施開始實施。

關於留置,可追溯至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有關決定,即監察委“為履行相應的職權,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王岐山在參加他所在的北京代表團審議時提到,“通過制定國家監察法,賦予監察委必要的調查權限,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留置是調查權的手段,要將其在國家監察法中確立,彰顯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和自信。”

留置措施的具體運用,是試點省份積極探索的內容之一。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顯示,北京、山西、浙江已出臺制度規範,對留置措施的審批權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給予明確。

其中,北京已制定《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調查措施使用規範》《監督執紀工作常用文書》《北京市紀委市監察委機關執紀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

文件明確“市紀委市監察委機關對局級或相當於局級的監察對象採取留置措施的,還需報市委主要領導批准”;“區級紀檢監察機關對處級或相當於處級的監察對象採取留置措施的,還需報區委主要領導批准”。

山西制定了《山西省紀委監察委機關審查措施使用規範》。

根據規定,山西省監察委確需採取留置措施的,應提交省監察委執紀審查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並由案件監督管理室報中央紀委備案;使用留置措施,應當在指定的專門場所實施,提前做出安全預案,與被留置人談話、訊問,應在專門談話室進行;使用留置措施時間不得超過90日,特殊情況下經批准可延長一次,時間不得超過90日。

在接受《中國紀檢監察報》採訪時,山西省紀委、監察委第十紀檢監察室有關負責人還透露,在郭海案中,他們嚴格維護被留置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和申辯權等合法權益,專門為郭海制定了合理的日常起居計劃,嚴格按計劃進行調查和訊問,充分保障了郭海的飲食和必需的休息時間。

浙江制定了《浙江省監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

文件明確,留置條件必須是已立案並且案件具有重大、複雜等四種情形。凡採取留置措施的,需監察委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主任批准後報上一級監察委批准,涉及同級黨委管理對象的,還需報同級黨委書記籤批;凡使用、延長、解除留置措施的,市縣兩級監察機關都需報省級監察機關備案,而省監察委則需報中央紀委備案。

《中國紀檢監察報》還提到,全程規範、程序到位,是浙江探索開展留置措施的基本要求。

上城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主任金曉東說,實施第一例留置措施中,他們對留置宣佈、留置調查、留置交接等整個執行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同時加強與留置場所的對接溝通,就留置場所、人員安全、案件保密、同室人員等具體問題進行磋商,加強對辦案人員、留置看押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留置安全。

隨著留置措施明朗化,莊德水等多位反腐專家認為,過去紀檢監察部門反腐工作中經常使用的“兩規”“兩指”或將被取代。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則表示,採取留置措施,對執行人的約束遠遠大於對被執行的人約束。這項措施要求全程錄像、限定場所,明確執行時間,保障被執行人的權益。

監察官

6月9日22點25分,山西省紀委監察委官網公佈對郭海立案審查(調查)的結果,並對其給予“雙開”處分,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從今年3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到今年4月涉嫌違紀違法,被採取留置措施,郭海的案子,恰恰與王岐山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出的“依規治黨,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相吻合。

而據《中國紀檢監察報》此前披露的信息,在組織架構方面,監察委已經考慮到“紀法分開”。

比如北京,按照監督、審查分設的思路,市紀委、市監察委機關設立17個紀檢監察室。其中,8個室負責執紀監督,8個室負責執紀審查。此外還有一個特殊的紀檢監察室——負責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第17紀檢監察室。

山西省紀委、監察委共設10個紀檢監察室,其中1至8室為執紀監督部門,9至10室為執紀審查部門。

浙江省紀委、監察委共設13個紀檢監察室,其中7個為執紀監督部門,6個為執紀審查部門。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以來,建立監察官制度成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今年3月,張碩輔在主持召開北京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委員會議時率先提出,北京要就“建立監察官制度”進行深入探索。

《中國紀檢監察報》也在相關報道中披露,山西、浙江正在積極探索“建立監察官制度”。

浙江省紀委、監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浙江將積極爭取探索建立監察官制度,將監察委全部內設機構工作人員納入監察官的適用範圍,建立與監察官等級序列配套的相關制度,推進監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對此,李永忠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介紹,監察委是一個獨立於“一府兩院”的機構,機構由人大產生,人員由人大任命,其行使的職責是國家監察,因此監察委工作人員可以稱作監察官,這就像檢察院的檢察官、法院的法官一樣。

他還認為,建立監察官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就要制定監察官法,用法律把制度規範下來。

事實上,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更多法律層面的工作有待跟進。

2016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有關決定提到,北京、山西、浙江三試點省份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的法律包括行政監察法、刑事訴訟法、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多個法律法規中的部分條款。

多位反腐專家向澎湃新聞表示,等三試點省份運行成熟、國家監察委正式上線,上述法律條款面臨調整。

專家們還指出,監察委的產生,使我國的憲政結構從現在的“一府兩院”變為“一府一委兩院”,修改《憲法》成為必然。

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前夕,大會發言人傅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把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的工作已經開始。修改憲法是國家大事,要在黨中央的領導下,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有關這方面的信息會及時向社會公佈。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除了今年6月剛剛完成首次審議的監察法草案,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也將於今年8月初次審議。

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也已被列入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中國人大網有關消息顯示,這些立法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在2017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對於接下來的工作,研究制度反腐多年的李永忠認為,發揮主觀能動性很重要。

他告訴澎湃新聞,三試點省份在試點過程中應避免千篇一律,“不能等盼要,等中央的方案,盼中央的明確指示,要中央的支持。”

按照李永忠的設想,既然是試點,三省份就要勇於試錯,按自己的思路去試,這樣比較起來才有意義。

“要把調動中央積極性和地方積極性、領導積極性和地方積極性結合起來。”李永忠認為,搞改革,自選動作比規定動作重要,三個臭皮匠比一個諸葛亮重要,容許失敗比只准成功重要,主動試點比觀望等待重要。

由此看來,這項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從中央到地方,時間很緊張。

根據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全會透露的信息,預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產生國家監察委組成人員。

這也意味著,從現在起,距離一個新的國家機構誕生,只剩下半年多。

(應受訪者要求,林維、彭程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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