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省城一女子五千多元后消失聊城一小夥昨被押回西寧

法律 信用卡 刑法 移動互聯網 青海新聞網 2017-06-06

青海新聞網訊 6月5日,西寧城北警方將嫌疑人王某從山東聊城押回西寧。這名嫌疑人涉嫌通過網絡電信詐騙西寧一市民5180元。

6月5日10時37分,從北京開往西寧的T175次列車,停靠在西寧火車站1站臺。幾分鐘後,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從車廂押下來一名身穿灰色夾克的年輕小夥。

負責辦案的民警說,嫌疑人今年25歲,山東聊城人,是今年2月發生在西寧的一起網絡電信詐騙案的嫌疑人。

山東和青海相距上千公里,嫌疑人是怎麼作案的?辦案民警說,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民警確定,王某是通過微信、短信及手機電話聯繫受害人的。起初,王某在網上和受害人接觸時並沒有打算實施電信網絡詐騙。

當日11時10分許,王某被押到城北公安分局辦案中心後說,“我很後悔,本來是想從老闆手裡把沒發的工資拿走,沒想到這種行為涉嫌犯罪。”

王某和受害人俞女士是在網上認識的。王某所在的公司銷售平板電腦。2017年初,俞女士從他手裡買了一臺平板電腦。不久,俞女士再次找到他,想讓他辦理10萬元的貸款或者一張高額度的銀行信用卡。

為此,王某拿到俞女士的個人身份信息後,找公司同事給俞女士發送了一條虛假短信:額度為1萬元的信用卡辦理成功。事後,王某收到了俞女士的5180元微信轉賬。

“這筆錢怎麼花?”王某收到轉賬後開始考慮錢的用途。他說,按照公司的規定,應該把這筆錢全部上交,但一想到上班的工資還沒發,他決定把這筆錢留給自己。

“這筆錢到手後,我把她(俞女士)在網上辦理信用卡的檔案全部刪除,之後離開了公司。”王某說,他從公司離職後去了一家網絡遊戲公司上班,這段時間再也沒有跟俞女士聯繫過。

辦案民警說,王某利用微信獲得個人信息,通過發送虛假短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已經涉嫌詐騙罪。

目前,王某已被西寧城北警方控制,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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