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小利虛開增值稅發票兩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獲刑

法律 石嘴山 刑法 法制 民主與法制網 2017-06-23

本報訊(記者惠曉鋒 □王浩林) 近日,由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單位石嘴山市某機械製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候某、甘肅某商貿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陳某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分別被判處罰金7萬元,1年有期徒刑,及罰金5萬元,1年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刑事處罰。

2012年,被告人候某經營石嘴山市某機械製造公司期間,因為公司缺少增值稅進項專用發票用於衝抵稅款,為了鑽國家稅務制度的空子,候某與甘肅某商貿有限公司在沒有真實貨物購銷的情形下,以票面金額4.6%的比例向陳某支付好處費,然後陳某經營的甘肅某商貿有限公司向石嘴山市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0份,石嘴山市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在石嘴山市國稅局認證抵扣稅款,致使國家14萬稅款被騙。

檢察官提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的稅務制度,牢固樹立納稅光榮,偷稅可恥的理念,企圖通過虛開發票偷稅、騙稅,不僅獲取的非法利益要被國家沒收,還要承擔刑事處罰的法律風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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