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顧問”讓群眾享受身邊的法律服務

法律 農村 三農 時政 法制網 2017-08-02

法制網拉薩7月17日電 記者劉玉璟 記者日前從日喀則市崗巴縣司法局獲悉,為深入推進平安崗巴、法治崗巴建設,進一步發揮法律服務職能優勢,崗巴縣司法局將在全縣推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實現法律服務在農村全覆蓋,使群眾不出村就可享受法律服務。

崗巴縣司法局局長邊巴奴佈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一村一法律顧問”主要是從全縣法官和檢察官、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人員中選取,有條件的鄉村還可以從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政法系統退休人員中選取。

為了推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崗巴縣司法局和縣政法各部門有明確責任分工。縣司法局負責本轄區“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的推進和組織協調。協調解決鄉村法律顧問工作出現利益衝突和其他具體問題,協調鄉鎮和鄉村組織為鄉村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提供便利;縣政法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動員,組織選派符合條件的法官、檢察官和從事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鄉村法律顧問,監督、指導本單位的鄉村法律顧問開展法律諮詢、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支持、保障本單位的鄉村法律顧問工作並及時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對發現本單位的鄉村法律顧問存在違反協議和鄉村法律顧問工作相關規定的,及時糾正或更換人員。

“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主要是:一是為鄉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起草、審核、修訂鄉村管理規定,為鄉村重大項目談判、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幫助鄉村依法管理鄉村事務;二是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為群眾解答日常生產生活中特別是在徵地拆遷、土地權屬、婚姻家庭、上學就醫等方面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三是經法律援助機構的審查同意,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四是開展法制宣傳,通過法制講座、“以案說法”、以群眾身邊事講法說法等方式普及群眾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五是參與人民調解工作。擔任兼職人民調解員,根據基層調解組織的安排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或為調解組織調處醫患、交通事故、徵地拆遷、勞資、環境保護等重大疑難矛盾糾紛通過法律意見。協助鄉村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調解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法律和調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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