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法院打響年終“執行戰” 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法律 工商銀行 農民 建築 法制 東北網 2018-12-01

東北網11月30日訊(記者 佘雨桐)近日,黑龍江省肇源縣人民法院與肇源縣公安局密切配合,將隱匿多時的被執行人某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齊某抓獲,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100多萬元的案件成功執結。

黑龍江法院打響年終“執行戰” 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執行幹警趕赴佳木斯某建築公司所在地進行調查。圖片由法院提供

2013年4月25日,王某與佳木斯某建築公司簽訂《建築工程主體結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肇源縣某產業園工程。2015年1月12日,王某按合同約定完工後,佳木斯某建築公司應給付人工費173多萬元,但其僅支付80萬元後,就拒絕支付餘款。王某多次索要無果,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肇源縣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佳木斯某建築公司應付各項費用合計100多萬元。

判決生效以後,佳木斯某建築公司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收到申請後,執行幹警立即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並對被執行人佳木斯某建築公司的財產進行了網絡查控,但反饋是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幹警隨即又先後三次奔赴佳木斯市進行調查,並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凍結了被執行人三個銀行賬戶,但其賬戶中均無存款。在佳木斯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亦未查到任何房產。而此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齊某早已隱匿行蹤,不知去向,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8年7月13日,因被執行人佳木斯某建築公司拒不報告資產,肇源縣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到失信企業名單中。同日,鑑於其法定代表人經多次傳喚仍拒不到庭,法院作出將其依法拘留15日的決定。上述兩項措施啟動後,被執行人仍然拒絕履行義務,向法院擺出了一副“頑抗到底”的架勢。

10月24日,肇源縣法院依法作出對該公司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迫於壓力,該公司工作人員一度露面並承諾儘快履行義務,但隨後又不知去向。

肇源縣法院認為,被執行人佳木斯某建築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也未按照財產報告令報告財產,其法定代表人齊某隱匿行蹤、規避執行,同時經查該公司銀行流水高達2,868萬元,明顯具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嚴重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已涉嫌構成拒執罪,決定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時啟動《肇源縣人民法院、肇源縣公安局關於共同推進解決執行難相關問題的工作意見》中規定的聯合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人予以懲戒。同日,向該公司發出了限制消費令。

近日,該公司法人齊某被法院與公安機關成功抓獲。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該公司當天履行了法律義務。拿到100多萬元的血汗錢,申請執行人王某感激不已,對肇源縣法院執行幹警豎起了大拇指。

該案是黑龍江法院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專項行動的一個縮影。為讓農民工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2018年11月20日,黑龍江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統部署開展了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專項執行活動,打響了為期三個月的年終“執行戰”。自2013年起,黑龍江法院已連續六年在元旦、春節前夕開展此項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重點清理全省法院受理的涉及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執行案件。據瞭解,為了保障行動效果,黑龍江高院要求各級法院要以省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涉民生案件執行工作的意見》為抓手,依照高院下發的有關案件明細,篩查出涉及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的執行案件,及時補充案件臺賬,保證每一件農民工追索工資的執行案件均納入清理範圍,要突出快速執行、主動執行、優先執行、聯動執行,用足用好查控手段,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積極藉助銀行、國土、車管等協助部門的資源優勢,主動查找被執行人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將信息化查控與傳統查控相結合,確保債權及時實現。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執行犯罪行為加大懲處力度,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被執行人,依法及時作出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充分利用罰款、拘留直至移送追究拒執犯罪等措施,嚴厲打擊規避執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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