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區委巡察機構和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選調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具體崗位
共15個。
區委巡察工作機構工作人員2名(行政編制),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13名(行政編制10名,事業編制3名)。
二、選調方式及程序步驟
採取組織選調和公開選調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組織選調。組織選調由區紀委監委會同區編辦、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局商超編單位黨委(黨組)直接確定人選。
(二)公開選調。公開選調採取個人自薦方式經組織考察擇優確定人選。具體按以下程序進行:
1.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必須為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副科級(不含副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1978年11月1日以後出生;
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③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④2015年11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⑤有較高政治素質和較強敬業奉獻精神;
⑥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文字能力;
⑦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迴避的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選調:
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單位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受過黨紀政紀(政務)處分的;
③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報名
公開選調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個人在義安先鋒網、義安區政府網站、義安區紀檢監察網下載並填寫《義安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參考《義安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樣表)》(附件2),根據《綜合能力素質評估表》(附件3)進行自評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同時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藍底彩照1張(附電子版),進行現場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附件內容可戳文末左下角“閱讀原文”下載)
地點:區人力資源局公務員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區政府大樓負一樓)
諮詢電話:8829592 8878728
3.綜合能力素質評估
綜合能力素質評估滿分100分,佔總分60%。區人力資源局在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和提交材料複核把關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能力素質評估表》進行評分,按選調名額一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
4.組織考察
由區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區紀委監委、區編辦、區人力資源局聯合組織考察,採取個別談話瞭解、核實有關情況方式進行。考察組評價滿分100分,佔總分40%。同時,對考察對象填報的報名表、綜合能力素質評估表等內容進行核實。
5.徵求意見
對差額考察對象人選書面徵求紀檢、公安等部門意見。
6.確定人選
結合考察和徵求意見情況,按照總分(綜合能力素質評估得分×60%+考察組評價得分×4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選。總分相同的,按綜合能力素質評估得分高低順序取足名額。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人力資源局共同綜合幹部個人表現、崗位適應性等情況,提出選調崗位具體建議人選,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7.試用和調入
擬選調對象在區紀委監委試用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工資、組織等關係與原單位保持不變。試用期滿合格者,經會議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三、有關要求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次公開選調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積極鼓勵和支持本單位、本部門符合條件的優秀年輕幹部積極報名,接受組織挑選。參報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在報名、綜合能力素質評估中弄虛作假,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對選調對象入圍後拒不服從組織安排的,通知本人所在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四、最終解釋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義安區紀委監委。
中共銅陵市義安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銅陵市義安區監察委員會
中共銅陵市義安區委組織部
銅陵市義安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銅陵市義安區人力資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編輯:小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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