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丹徒區宜城街道詐輸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唐曉強等四人一審獲刑

法律 政法 社會 江蘇檢察在線 2017-06-21

日前,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對鎮江市丹徒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鎮江市丹徒區宜城街道詐輸社區原黨總支書記、丹徒新城管委會農村工作部原主任唐曉強濫用職權、受賄、貪汙;鎮江市丹徒區宜城街道詐輸社區居民委員會原會計吳瑞浩貪汙;鎮江市和泰房屋拆遷事務所原副主任張暉和原工作人員劉斌濫用職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唐曉強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職務侵佔罪、貪汙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以被告人吳瑞浩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以被告人張暉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以被告人劉斌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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