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辱母親:我不能死,死了孩子就見不到娘了|刺死辱母者

法律 黑社會 法制 社會 每日人物 2017-04-03

“想不到別的辦法活下來了。”回想起案發當天,於歡向殷清利如此描述自己的處境。

被辱母親:我不能死,死了孩子就見不到娘了|刺死辱母者

於歡及其母親曾在這裡被催款團伙控制、侮辱,最後釀出了血案。圖 / 王瑞鋒


每日人物 / ID:meirirenwu

文 / 單樸 易方興 實習生 趙志遠 編輯 / 金石

在2016年4月14日之前,22歲的於歡還是一個在長輩眼中老實內向的孩子。他的姑姑於秀榮告訴每日人物(ID : meirirenwu),她很少見孩子著急過,“可懂事,可聽話,有時候我都說他傻,怎麼遇到事不著急呢?”

2016年4月14日,於歡急了。

母親蘇銀霞開的公司因向山東省冠縣當地地產公司老闆吳學佔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欠款。催債人已來廠子鬧過多次,在廠門口拿大鍋燒水、把東西扔的滿地都是。

4月14日當天,以杜志浩為首的11名催債人再次上門,在辱罵、抽耳光、往胸口彈菸灰、用鞋子捂嘴之後,杜志浩當著於歡的面脫下了褲子,用極端的方式侮辱了蘇銀霞,於歡隨後拿刀反抗,捅傷包括杜志浩在內的四名催債人,其中,杜志浩在自行就醫後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接受每日人物(ID : meirirenwu)採訪時,姑姑於秀榮透露,於歡出事後,蘇銀霞因另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警察帶走,至今仍在押,父親則不知去向。蘇銀霞曾告訴於秀榮:“就是再氣,我也不能死,我死了,孩子出來後就見不到娘了。”

目前,於家人已提起上訴。

母親被抓,父親消失

出事前,於秀榮從來沒見過蘇銀霞流淚。出事後,她則常常看到蘇銀霞吃著吃著飯,就出去偷偷抹眼淚。但蘇銀霞在人前還得裝堅強,“畢竟做過老闆”。

在於秀榮眼裡,今年48歲的蘇銀霞是個有志氣的人。為了生活,早些年養了一百多頭豬,後來又去新疆軋棉花。十幾年前去南方打工,發現做剎車片這類器件賺錢,就回到山東開廠做剎車片。

從小作坊做起,於秀榮說蘇銀霞“掙了錢就投進去,掙了錢就投進去”,自己不剩多少錢,一心想把廠子做大。後來終於成立了公司,還把廠子搬進了工業園。一個人操持整個廠子,“又管車間,又管財務”。於秀榮覺得蘇銀霞苦哈哈的,勞累了這麼多年,連個首飾都沒有。

後來蘇銀霞向銀行貸款擴大生產。為了能夠再次貸款,她借了高利貸,先把銀行錢的還上了。但已無力還高利貸。

於秀榮覺得於歡像他媽媽,蘇銀霞對於歡很嚴厲,經常教導他要踏實工作。高中畢業後,蘇銀霞讓他進了廠子,於歡也沒怨言,什麼都做。於歡在母親廠子裡工作,跟工人一樣,吃、住在一起,穿的也都是那種油膩膩的衣服。

“就是再氣,我也不能死,我死了,孩子出來後就見不到娘了。”蘇銀霞對於秀榮說。於歡被抓後,她也曾和女兒奔走多地試圖幫助兒子,但之後母女倆也因“私刻公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問題被警察帶走。

2017年2月17日,於歡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於歡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害人存在過錯,且於歡能如實供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之後,在當地其它單位工作的於歡的父親也消失了,於秀榮告訴每日人物(ID : meirirenwu):“不知道被誰帶走了,還是怎麼了。”

走投無路的於秀榮也因此找到了殷清利。

被辱母親:我不能死,死了孩子就見不到娘了|刺死辱母者

被辱母親:我不能死,死了孩子就見不到娘了|刺死辱母者

網傳於歡父親所發求助帖

絕望的於歡

殷清利成為於歡的代理律師時,距離上訴期限只剩一天。

當時,殷清利在聊城代理的另一起案件勝訴,於歡的姑姑於秀榮因此找到他,想要他幫忙。通過於秀榮的描述,殷清利覺得案子有問題,同意免費代理此案。

他在看守所裡見到了於歡。兩個人聊了一個多小時。當時於歡穿著看守所的黃色衣服,“見誰都低著頭”。

“他情緒是特別低沉的,本來平時就是比較內向的性格,發生了這樣的事,基本上就有些想放棄自己的感覺。”殷律師說。

於歡給他最深刻的感受就是“絕望”。

於歡不想上訴,他說沒錢。在殷律師看來,於歡的狀態看起來就是“人最絕望的狀態”——事情發生了,也沒有後悔藥可吃。

對本來想放棄的於歡,殷清利說他免費代理,“自帶乾糧,自己搞,你放心”。

於歡當場哭了。他哭著對律師說,我當時真的是沒有辦法了,所有的辦法都用盡了,“我沒有退路了”。

事實上,在悲劇發生的前一天,母子二人已經把自己住的唯一一套房子抵押給了高利貸者。於歡全部的東西都被對方用卡車從家裡拖出來,“在廠子門口扔了一地。”於歡收拾這些自己的東西到深夜,當晚在廠子裡和工人擠在一起。第二天,對方對他們母子人身自由的限制,從下午三點開始,吃飯、上廁所都全程跟隨,直到晚上十一、二點時,悲劇發生。

“想不到別的辦法活下來了。”回想起案發當天,於歡向殷清利如此描述自己的處境。

“我求催債人緩幾天,不行。警察來了,也不行。”於歡向律師說。根據南方週末的報道,多名現場人員證實,警察來了之後,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他擔心警察走後,那夥人會變本加厲。水果盤上擺著一個水果刀,他操起那把刀開始亂捅。

民警再次回到現場,姑姑於秀榮說,於歡看到警察後,未做任何反抗,把刀乖乖地交了出去。警察告訴他:“你先去另一個屋裡待著,那夥人再來可能會把你打死。”

“捅完,他一直愣在那裡,看見我進屋,才掉了眼淚。”於秀榮說。

連夜上訴

到看守所看完於歡後,留給殷清利的時間只有一個下午。他說,一旦錯過上訴期,再審的成功率會非常低,“除非是真凶某一天冒出來或者判錯了之類的情況。這種情況很難,因為錯過上訴,法院會理解為你同意了一審的審判結果。”

時間緊張,殷清利無法正常查閱案卷,便憑一審判決書和了解的情況,當晚熬夜到凌晨三點,連夜寫了上訴狀。

作為於歡的二審律師,殷清利至今仍未能看到案卷。為了穩妥起見,殷清利的上訴狀是以“簡單正當防衛,加上退一步的防衛過當來寫的。”

在接受每日人物(ID : meirirenwu)採訪時,殷清利表示,在遭遇涉黑團伙令人髮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後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於歡的被迫還擊至少屬於防衛過當。殷律師感到最遺憾的一點是,當時一審的時候,律師沒有提於歡的自首情節,“當時於歡捅了人,自己也完全蒙了,而且也嚇哭了,他根本沒想跑,主動把凶器刀子交給警察,警察讓他幹嘛,他就幹嘛。”

去年8月,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將冠縣“吳學佔黑惡勢力團伙”摧毀,吳學佔已被抓獲。

對於二審判決的預期,殷清利表示直接改判有希望,但案件涉及的問題很可能需要等待涉黑案。“我認為70%-80%可能性是發還重審。”

對於於秀榮來說,侄子於歡能出來是她最期待的事情。

至今,提起於歡,於秀榮還有一件後悔的事。出事前幾天,於歡用了姑姑的洗髮水,忘記拿回去,讓工人用了一多半。於秀榮說了他,於歡啥話不說,過了一兩天,他又買了一瓶洗髮水給姑姑。“特別希望孩子能出來。”她說。

想看更多,請移步每日人物微信公號(ID:meirirenwu)。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