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受害拒賠償,看到此“老賴”請舉報

法律 社會 西峽縣法院 西峽縣法院 2017-11-01

勞務受害拒賠償,看到此“老賴”請舉報

姓名:齊豐超

身份證:412923196808261115

家庭住址:西峽縣回車鎮八龍廟

執行標的:450000元

基本案情:

原告王玉蓮訴被告齊豐超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我院作出(2016)豫1323民初1800號民事判決書,要求被告齊豐超還原告王玉蓮人民幣共計四十五萬元。判決書生效後被告齊豐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原告王玉蓮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齊豐超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我院決定將齊豐超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1323民初1800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45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西峽法院被執行人線索舉報電話:0377-6976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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