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報關單都有哪些內容如何填寫報關單以及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法律 財經 功夫外貿 2017-06-08

出口貨物報關單都有哪些內容如何填寫報關單以及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一.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填寫內容:

1)出口口岸:填寫貨物實際出口的口岸海關名稱及代碼,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處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

2) 申報單位、經營單位、貨主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碼:

在報關單預錄入界面的申報單位、收發貨人(原經營單位)、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原貨主單位)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錄入框。

(1)如企業錄入10位海關注冊碼後,系統自動獲取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企業中文名稱。

(2)如企業在錄入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後,系統根據海關注冊碼查詢對應企業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企業中文名稱後反填,

如果對應社會信用代碼為空則不填寫,如果該企業存在多個10位海關注冊碼,則系統按照通關有效日期為最新的海關注冊碼進行默認反填。

3)運輸方式:指運貨物出關境所使用的運輸工具的分類。

4)運輸工具名稱:指載運貨物出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江海運輸填報船名及航次,或載貨清單編號;

汽車運輸填報該跨境運輸車輛的國內行駛車牌號碼;

鐵路運輸填報車次或車廂號以及進出境日期;

航空運輸填報分運單號,無分運單號的本欄目為空;

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出口轉關運輸只需填報轉關運輸標誌“@”;

進出保稅區(運輸方式代碼“7”)填報保稅區名稱,進出口保稅倉庫(運輸方式代碼“8”)填報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名稱;

5)運單號:出口貨物運單的編號。海運填出口運單號,陸運,空運填運單號,郵政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6)生產銷售單位:填寫出口貨物在境內的生產企業或者出口單位,包括自行出口貨物的工廠,委託有外貿進出口權的外貿公司出口貨物的企業。

7)監管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貿易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貿易方式。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種貿易方式,否則應分單填報。

8)徵免性質:海關對出口貨物實施徵,免,減稅管理的性質類別。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種徵免性質,否則應分單填報。

9)止運港:指出口貨物運往境外的最終目的港‘最終目的港不可預知的,可按儘可能預知的目的港填報。

10)境內貨源地:填寫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

11)成交方式:填寫實際成交方式,比如 FOB,CFR,CIF等。

12)運費,保費和雜費:成交價格中含有運費,保費的出口貨物,應填報該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的國際運輸和保險費用;雜費是成交價格以外應算在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

13)合同號:填寫出口貨物合同的全部字頭和號碼。

14)件數及包裝種類:填報有外包裝的出口貨物的實際件數。包裝種類只實際外包裝的種類,如木箱,紙箱,鐵桶,噸袋。等等。

15)重量:“毛重”填寫貨物的全部重量;“淨重”填寫扣除外層包裝後的自然淨重。

16)隨附單據:隨出口貨物報關單一併向海關遞交的單證或文件。合同,發票,裝箱單,許可證等必備的隨附單證不在本欄目填報。

17)商品編號:按海關規定的商品分類編碼規則確定的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

18)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填寫出口貨物規範的中文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必須時,可在中文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說明外,加註原文的名稱或名稱的關鍵說明部分。

19)數量:填寫出口商品的實際成交數量及計量單位。

20) 原產國/最終目的國(地區)

報關單錄入界面表體增加“原產國/最終目的國(地區)”數據項,進出口均需填報。

(1)出口報關單“原產國(地區)”默認為中國,可修改;“最終目的國(地區)”由企業填報。

(2)進口報關單“最終目的國(地區)”默認為中國,可修改;“原產國(地區)”由企業填報。

21)單位或總價:填寫同一項號下的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價格和商品總價。

22)申報單位(蓋章):必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報關員的印章並填寫申報日期。

23)貿易國別(地區)

進/出口報關單“貿易國別(地區)”申報必填項。該指標指與國內企業簽訂貿易合同的外方客戶所屬國別(地區)。

二.最新的報關單對老報關單作了增刪改的相應變化如下:

24)報關單錄入界面中刪除了右下角報關員信息錄入對話框,在右下角增加一個按鈕,彈出顯示“其他事項確認”選擇對話框:

含“特殊關係確認”、“價格影響確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確認”三個數據項,申報時必須填報。

“特殊關係確認”和“價格影響確認”存在邏輯檢控關係,如果“特殊關係確認”填“是”,則“價格影響確認”選項才可填;

如果特殊關係確認”填“否”,則“價格影響確認”選項不可填。

25)涉及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清單的預錄入界面、展示界面以及打印模板。

(1)將原“保稅倉庫或者出口監管倉庫編碼”指者出口監管倉庫編碼”指標名稱改為“保稅/監管場所”;

(2)將原“報關員代碼”指標名稱改為“報關人員代碼”;

(3)將原“申報口岸”指標名稱改為“申報地海關”;

(4)將原“報關員”改為“報關人員”;

(5)將原“貿易國別”改為“貿易國(地區)”;

(6)將原“貿易方式”改為“監管方式”;

(7)將原“經營單位”改為“收發貨人”;

(8)將原進口貨物報關單中的“收貨單位”改為“消費使用單位”;

(9)將原出口貨物報關單中的“發貨單位”改為“生產銷售單位”;

(10)將原進出境備案清單中的“區內經營單位”改為“收發貨人”;

(11)將原進境備案清單中的“區內收貨單位”改為“消費使用單位”;

(12)將原出境備案清單中的“區內發貨單位”改為“生產銷售單位”。

26) 擴展報關單表體記錄項

報關單表體項最多調整為50項,企業在報關單的預錄入界面錄入超過20項商品時,彈出提示“報關單表體超過20項商品,如涉及到聯網核銷證件,將可能被退單!”

27)報關單打印調整

(1)在報關單打印模板中,“茲申明以上申報無訛並承擔法律責任”的表述調整為“茲申明對以上內容承擔如實申報、依法納稅之法律責任”;“海關審單批註及簽章”調整為“海關批註及簽章”。

(2)在報關單和清單打印模板中,“運輸方式”、“成交方式”、“包裝種類”、“徵免”,增加打印代碼。

(3)報關單打印模板中,表體的單價和總價的數字保持右對齊;

出口貨物報關單都有哪些內容如何填寫報關單以及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