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殺耶魯同事 美華人對認罪協議不爭辯面臨32年監禁

法律 耶魯大學 喬·拜登 國際 中國僑網 2017-06-12

中國僑網6月11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被指控因為工作糾紛而在2010年耶魯大學一名同事的華人醫生王立山(Lishan Wang,音譯),當地時間9日對於較輕的指控和認罪協議表示不爭辯,同意32年監禁刑期。

據美聯社報道,來自北京的王立山被指控在2010年槍殺圖爾(Vajinder Toor ),並企圖在那對夫婦位於布蘭福德(Branford)的住宅外槍殺圖爾懷孕的妻子。那次事件中,圖爾的妻子沒有受到傷害。

王立山在紐黑文法庭要求減輕為凶殺、企圖攻擊和持槍罪行。宣判日期定為9月22日。

最新認罪協議結束了對於王立山是否精神正常及他能否願意代表自己辯護的長達7年法律爭論。法官命令王立山必須被迫服用精神病藥物,以便有能力接受審判--這一爭論一直被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王立山的公共辯護律師厄爾曼(Thomas Ullmann)說,非常複雜的案子得到公平解決。對於辯護策略和該州如何處理這一案子來說,能力問題構成真正的兩難。

厄爾曼說,如果該案進行審判,他很可能得到精神病辯護。

9日在法庭上,王立山僅回答法官他是否明白認罪協議及其後果等問題,幾乎不說話。他將繼續被迫服藥並被關押在該州保安最嚴的精神病醫院,直到公審日期。

當局說,槍擊案似乎是因為王立山2008年同圖爾和其他醫生在紐約市金斯布魯克猶太醫療中心(Kingsbrook Jewish Medical Center )時的爭論。同圖爾和其他醫生髮生一系列爭執之後,王立山被那家醫院開除。

圖爾是耶魯醫學院的博士後研究員,在耶魯紐黑文醫院傳染科工作。

法官歐基費(Thomas O'Keefe Jr. )裁決王立山有能力接受審判,拒絕他為自己擔任律師的請求。那名法官延續王立山被迫服藥的命令。王的律師說,他患妄想症和偏執狂。

但王立山的公共辯護人說被迫服藥的命令侵犯有關公平審判和身心健全的憲法權利。但在上訴過程中,該州最高法院維持法官那一裁決,聯邦最高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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