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服務年活動” 獲本溪市委書記崔楓林批示肯定 本溪中院六項舉措持續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法律 經濟 法制 時政 中國法院網 2017-04-01

3月21日,本溪市委書記崔楓林在題為《本溪中院深入開展“企業服務年”活動 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服務振興促發展大局》的情況彙報上作出批示:“市法院服務大侷促振興,行動快,任務明,責任清,措施實。請轉玉良部長、媒體跟蹤宣傳。”

對此批示,本溪中院高度重視,立即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學習、傳達、貫徹批示精神。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姜鳳武表示,全市法院要把崔楓林書記的批示精神轉化為能動司法的巨大熱情和強大動力,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法院份內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依法審理各類涉企案件,努力拓展服務舉措,紮實推進“企業服務年”活動深入開展,為實現本溪經濟振興貢獻力量。

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活動紮實推進。要站在事關全市振興發展的高度,準確把握司法服務的方向和重點,切實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業務部門具體抓,抽調人員專門抓的工作格局,做好每一個分項活動的具體方案,將各項任務明確到人,責任落實到人。

二要強化責任意識,領導帶頭走訪,助推企業項目建設。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跟進服務制度,全面落實“一個重點項目、一名分管院領導、一個工作組、一套服務方案”工作責任制。領導幹部要帶頭走訪,幫助企業構築預防糾紛和防範風險機制;帶頭處理涉企案件,積極研究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法律問題。要通過發揮領導幹部的示範作用,形成雁群效應,激發全市入企法官服務企業的工作熱情。

三要強化服務意識,認真調研總結,提供精準司法服務。要認真總結各類涉企案件的特點,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幫助企業提升管理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要探索司法服務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經驗,不斷優化服務方案,努力在更廣的範圍、更高的層次為企業發展服務。

四要強化職能意識,堅持審判提速,化解涉企矛盾糾紛。暢通涉企業案件“綠色通道”,對涉企業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執、快結,全力縮短辦案週期。要及時解決企業發展中出現的矛盾糾紛,能夠立即解決的,在第一時間依法予以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及時彙報,積極研究解決措施。要慎用訴訟保全、執行保全措施,最大限度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保障企業健康發展。

五要強化問題意識,轉變司法作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要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徵詢企業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規範司法行為,轉變司法作風,切實解決宗旨意識淡薄、生冷硬推等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要將“企業服務年”活動作為法院提升隊伍素質、提升審判質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過程,以法院隊伍建設水平的提高來檢驗活動的實際效果。

六要強化宣傳意識,凝聚社會共識,助推全社會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宣傳思想工作,及時發現、總結活動中湧現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蹟,在兩級法院宣傳推廣,引導幹警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推動活動深入開展。要積極搭建宣傳平臺,豐富宣傳形式,著力用先進典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凝聚社會正能量,助推全社會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