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為什麼這麼一個淺顯的道理還要持續爭論?

法律 猴子 憲法 文化 花果山 政治 法律微言 2019-04-25

法律大還是權力大,其實道理很淺顯,但是很多人還是搞不明白,很多小夥伴可能都會圍繞這一問題爭論的耳紅脖子粗,但在法律人微言看來,這個問題,根本沒有爭論的必要,因為道理顯而易見。

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為什麼這麼一個淺顯的道理還要持續爭論?

法治社會是每一個文明社會的共同追求

法律脫胎於權力,但其誕生的目的,就是為了將權力關進籠子。這句話聽起來很拗口,法律人微言會有最簡單直接的語言給您解釋:

1.首先要搞清楚權力與權利的概念區別,簡單講:權力是政治上的強制力量,比如國家權力、公職人員審批權力、警察的國家強制力,都屬於權力範疇;而權利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個人的權益,比如你的言論自由權。人身權、財產權。搞清楚這兩個概念,才能接下來解釋法律與權力的關係;

2.法律脫胎於權力,是指法律是由權力產生的。此處的權力,從法理上來講是公民讓渡給國家的集合體,通過代議的委員會或者會議來行使,在外國一般的表現形式是議會,在我國就是人民代表大會。

國家的形成,就是同種地緣或者同種文化的人群,聚集在一起,為了維護某種秩序,心甘情願的將自己的一部分權力讓渡給國家,由國家來組成政府來維護秩序。法律就是國家維護秩序的表現。所以法律必須由代表全體公民意志並且由全體公民選舉產生的代表來制定。因此說法律脫胎於權力;

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為什麼這麼一個淺顯的道理還要持續爭論?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3.法律制定出之後,就具有了自己的獨立價值,即盡最大可能的限制政府的權力和保護公民的權利。法律誕生之後,議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利用法律的形式將權力繼續授權給政府,政府和政府裡面的公務人員,因此得到了法律的授權而獲得權力。

其實他們的權力的最初和真實的來源,也是公民選舉的代議會議。由於選舉的程序複雜和代議會議運行的龐大成本,代議會議會將自己的權力,以法律的形式授權給更加穩定的政府機構,由他們來代為行使權力;

4.政府在行使權力的時候,必須要嚴格遵循代議會議制定的法律,因此法律就成為了政府權力的籠子,成了保護公民權利的武器。為什麼要這麼設計呢?因為政府的權力最終還是會落到具體的人來執行,而人性惡的一面以及權力帶來的巨大利益和誘惑,就容易產生權力濫用的情況。全體公民為了防止這一現象的出現,就利用法律來最大程度的限制某些壞人的作惡。

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為什麼這麼一個淺顯的道理還要持續爭論?

如果講到這,您還不明白,那麼我就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再稍加解釋:

比如,花果山有四萬只猴子,這些猴子有著共同的祖先和文化,世世代代生活在美麗的花果山上。然而在這些猴子最原始的狀態是猴子之間謀殺、偷盜、搶劫、近親婚姻頻發,強者為王,母猴和小猴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那麼猴國就應運而生,猴國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基本的底線,讓一些壞猴子不敢肆意而為,從而導致整個族群走向滅亡。猴子將懲罰和強制的權力讓渡給猴國,由國家來懲罰和強制一些壞猴子,同時制定猴群發展的秩序,讓猴子更加文明有序地繁衍生息。

為了公平和正義的實現,為了管理的效率,不可能讓四萬只猴子共同協商發言如何組建國家,因此,代議制應運而生,簡單講就是一群猴選一個代表,替他們說話,替他們表決,因此猴子中的小群體推選聰明而權威的猴子當代表,組成猴子代表大會。再由猴子代表大會制定一個法律的總綱領,即憲法。然後在憲法的框架下建立政府和法律秩序。

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為什麼這麼一個淺顯的道理還要持續爭論?

因為猴子代表大會的廣泛性和程序正當性的要求,導致了他的運行效率必然低下,因此猴子代表大會會選舉一位猴王和各個部門的行政長官來組成常設的管理機構,即政府。猴王和政府裡的猴子因為猴子代表大會的授權而擁有懲罰和強制的權力,因此而威風凜凜。為了防止一些壞猴子混入這個隊伍,猴子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必須細而又細,為的是最大可能的限制政府裡猴子的作惡。

這就是權大還是法大的爭論,我不下結論,想必你心中已經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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