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分局西壩派出所民警王勇、陶潔和淮安市社會福利院的工作人員一起,來到南京市兒童醫院,將正在這裡治療的女嬰希希(化名)移交給了她的親生父母。至此,3月22日發生在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一起棄嬰案順利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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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4天的女嬰被遺棄
2017年3月22日晚,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分局接到報警: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兒科病房發現一個出生四天的棄嬰,接警後,淮陰分局西壩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
當時,包裹孩子的被服上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孩子的出生時間以及孩子的病情。遺棄者說希望好心人能收留救治孩子,並承諾以後不再相認。
醫院監控發現棄嬰父親
在瞭解了現場情況以後,淮安市社會福利院及時聯繫醫院對孩子進行救治。就在醫院對這個名棄嬰進行治療的同時,民警展開了對棄嬰父母的查找工作。
很快,民警就在醫院的監控中發現了丟棄嬰兒的男子。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民警終於找到了這名男子乘坐的車輛。按照這輛車輛的軌跡,民警很快鎖定了棄嬰的父母:泗陽縣的孫某、楊某夫婦。
棄嬰父母涉嫌遺棄罪
面對找上門來的民警,這對夫妻說,孩子出生以後就發現她患有多種疾病,當聽說這些病要開展幾次手術,並且花費不菲的時候,他們萌生了將孩子遺棄的想法。
為確保無誤,民警隨即對孩子與其父母孫某、楊某的DNA進行了比對。經過比對,確定棄嬰與孫某、楊某存在親緣關係。昨天下午,民警和淮安市社會福利院的工作人員一起趕到南京,將已經順利進行了手術,正在康復中的孩子移交給了她的親生父母。
面對民警,孫某和楊某都表達了深深的懺悔。目前,被遺棄的希希已經被帶回家進行康復治療,而孫某也因為遺棄罪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強制措施,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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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記者:蔡培剛 通訊員:劉國清
編輯:常曉璐、於維維、王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