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倫德肖維茨:致年輕律師的32條忠告和建議(附:美國刑事司法中十三條潛規則)

法律 刑法 艾倫 美國 江蘇檢察在線 江蘇檢察在線 2017-10-16

艾倫德肖維茨:致年輕律師的32條忠告和建議(附:美國刑事司法中十三條潛規則)

(美)艾倫·德肖維茨(Alan M·Dershowitz)

致年輕律師的32條忠告和建議

艾倫•德肖維茨

艾倫•德肖維茨(Alan M·Dershowitz 1938— )美國法律界最具公眾影響力的人物之一,著名辯護律師,哈佛大學法學院菲利克斯•法蘭克福特講席教授。曾在辛普森殺妻案、克林頓緋聞案與彈劾案、泰森案等一系列備受矚目的案件中擔任辯護律師,被譽為“當代最偉大的人權律師”。德肖維茨1962年自耶魯法學院畢業,28歲即成為哈佛法學院教授,是這所名校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教授。1981年,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給他頒獎,推崇他“作為學者對於個人自由與人權的卓越貢獻”。德肖維茨也是專欄作家、演說家、書評家與暢銷書作家,知名度遍及世界,德肖維茨的著作包括《最好的辯護》《致年輕律師的一封信》《大法官的偏見》《性的麥卡錫主義》《合理懷疑:從辛普森案批判美國司法體系》《厚顏無恥》《顛覆命運》《法律創世記》以及《虐待的藉口》等。

本文 32 個有趣觀點摘錄自艾倫•德肖維茨的《致年輕律師的信》(珍藏版)一書,作為年輕律師、法學院學生人生必讀經典之作!金杜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王俊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聯袂推薦過的經典著述!本書行文樸實無華,但帶給你我的卻是震撼,無論屏幕前的你是作為律師也好,還是一位普通公民來說,都兼具研習與警醒之功效。如書中所言“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議,除非你想成為他們那樣的人”。對於職業“一條警告:不要過度迷戀你的工作,律師尤為如此”。

艾倫德肖維茨:致年輕律師的32條忠告和建議(附:美國刑事司法中十三條潛規則)

建議分界線

1.慎重選擇偶像 Pick Your Heroes Carefully

沒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有可敬之處的人們,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點,有些人的缺點還要更多一些。

法律不是一個完美的專業,不犧牲某些原則往往難以取得成功。因此,所有的執業律師,以及該行業中的其他大多數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

2.激情點亮人生 Live the Passion of Your Times

激情是原動力,專業性則是完成任務的手段。即使這個手段要求客觀、超然,激情仍可以激發出運用該手段的最佳方式。

成功的律師可以有選擇、有節制地將激情作為辯護的工具。但不要濫用激情,否則它就會像喊著“狼來了”的孩子一樣,自損效果。

3.樹敵亦是學問 Have a Good Enemies List

應該像挑選朋友一樣,仔細挑選你的敵人。一份不錯的敵人名單,往往是一個人正直勇敢的標誌。

敵意有時是在在所難免的。所以一定要仔細斟酌你的敵人,弄清你希望誰來喜歡你,誰來厭惡你。通過了解一個人的敵人,我們至少可以對他略知一二。

4.莫做最擅長之事 Don't DO What You're Best At

需要選擇一門職業,或在一門職業中選擇一個領域,在才幹和滿足感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選擇的結果應該是每天都會為你帶來挑戰,而且讓你一覺醒來就亟不可待地去迎接挑戰。

被授予一項地位顯赫的職務固然令人欣喜,甚至有助於職業發展,但除非它在你當時的人生階段非常適合你,否則接受一項任務就是嚴重的錯誤。

5.千萬不要臨終抱憾 Don't Have Deathbed Regrets

現實中的人生之路上並沒有醒目的岔路口,它們只是在人們已來不及返回時才表現為岔路口。重要的岔路口是那些仍然在我們面前的。我們必須吸取之前的經驗教訓,學會識別它們。

生命就是一場冒險,沒有命中註定的事情。我們都會犯錯誤,因做過或沒能做過的事情而遺憾。最值得期待的就是從中吸取經驗,不被錯誤的選擇所折磨。

6.不要遵循“現成的”建議 Don't Follow "off-the-Rack" Advice

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議,除非你想成為他們那樣的人。要弄明白何種情況最適合作為一個獨特個體、擁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並不存在人人都適合的職業道路。

作為實現另一個目標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時間段內做別人的工作,這本身並沒有生命錯。。。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張時間表,以免因為惰性和其他法律職業所不具備的誘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7.不要讓發財夢束縛手腳 Don't Limit Your Options by Making a Lot of Money

除非你堅定地傾向於不斷提高的高品質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職業,否則不要讓財富阻礙你作出貧窮時本可以作出的犧牲。那樣做太瘋狂了。

錢很重要,想過上舒適的生活,乃至不為錢操心並無不妥。但是在我認識的富人中有太多的人以為錢操心而告終。

8.勿以不足之物換取有餘之物 Don't Risk What You Don't Have Enough of to Get More of What You Have Plenty Of

如果你即將接近這種可能對你的一生產生重要影響的紅線,一定要頭腦清醒,想一想你的獲利是否值得去冒這種風險。

9.是否存在絕對道德 Is There an Absolute Morality

行善通常意味著專門為你的當事人行善,而不是為普天下的大眾,更不是為你自己。當你在社會中扮演某種角色時,你就要放棄某些選擇。

10.好律師應為壞人辯護嗎?Should Good Lawyers Defend Bad People?

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範圍內全力以赴代表當事人的觀點,這正是辯護人職責之所在。

積極辯護不是為了使你自我感受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優越感,而是為了幫助當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勝訴。

11.與法律麥卡錫主義劃清界限 Defending Yourself from Legal McCarthyism

最危險的想法莫過於認為無須經過正當程序即可揭示事實真相。

12.如何平衡理想主義、現實主義和犬儒主義 How to Balance Idealism,Realism and Oynicism

用不了多久,年輕的律師就會意識到,沒有誰真的想得到正義。人人都想得到的是勝訴,那個將勝訴的願望掩蓋起來的假象才叫正義。

在這個“勝者通吃”的世界裡,理想主義仍有一席之地,但理想主義必須經過現實主義鏡片的過濾,以防患上幼稚病。

13.最後的考試 Your Last Exam

律師職業是由法官、陪審團、高級合夥人、當事人等打分的一系列無休止的考試。

對容易受到別人評價的專業人士來說,對工作成果制定內部的自我評估標準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沒有準備好讓自己的一生都要經受考驗,由那些通常不如你的人們評價的話,那麼還是在法律界找個雙贏的工作吧。好好磨練意志吧,只有死了的當事人才不會評價你!

14.自我懷疑 Self-Doubts

我們在內心深處比任何人更瞭解自己的缺點,而且我們認為其他人也都知道這些缺點。只要並非不切實際,自我懷疑就是一種強大的驅動力。否則,它會讓人縮手縮腳。

15.完美主義是追求卓越的敵人 The Perfect Is the Enemy of the Excellent

16.是一種令人尊敬的職業嗎?An Honorable Profession?

17.揭穿真相Blowing the Whistle

18.好人、壞人、誠實的人和說謊的人 The Good ,the Bad,the Honest and the Dishonest

(法律界)對新入行者說的就是一派謊言:它鼓吹誠信,卻時常從事和獎勵腐敗。

法律界的下一個任務就是要讓普通民眾能更加容易地分辨出誠實律師和訟棍。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有真實的同業評價和對律師的公開評估。

19.當事人不是你的朋友 Your Clinet Is Not Your Friend

當事人不是你的朋友,朋友也不應成為你的當事人。很多律師誤以為正在與那個支付了大筆律師費和請客費,閃爍其詞的騙子成為知己,結果鋃鐺入獄。

20.停止抱怨,贏在行動 Stop Whining,Start Winning

如果不在二十多歲時承受這種壓力,將如何面對今後成為合夥人後日益沉重的責任?畢竟,這是一個需要不斷學習和競爭的時代。因此,沒有誰可以嬌生慣養。

抱歉,如果你沒有昂揚的鬥志,那就改行吧——選個掙的少一些的行當。如果你想躋身於世上最賺錢的職業,那就開始努力,停止抱怨。

21.哪裡能學到辯護技巧?

雖然伶牙俐齒可能是有效辯護的前提,但它並不能替代後者。

我所見到的一些最差勁的律師都是儀表堂堂、魅力四射而又愚蠢的。

高超的智慧對有效辯護來說非常重要,但它決不能代替有效辯護。

現實生活中,很少有哪個案子是在法庭上勝出的。案件的成敗在於事前準備——在圖書館和案發現場。

如果有經驗豐富的優秀律師開設辯護課程一定要參加,要去法庭旁聽,最為重要的是,爭取到將要僱傭你的最好的律師那裡做些事。然後,把所有這些收穫結合起來,再出去為了自身而學習。

22.決勝陪審團:“啊哈”理論

最有效的辯護並不是律師將論點強行灌輸給陪審員,而是讓陪審員自己形成該論點或者至少是他人為自己持這樣的觀點。

23.決勝法官:政治正義

別指望在刑事案件中有什麼公平交易,法官對職業前途的關注幾乎在每一樁案件中都深深影響著司法的天平,在被告人飽受譴責的熱點案件中絕對如此。

忽視外在因素對司法判決的現實影響會非常天真,而律師是基於其經驗,而不是天真來收費的。

做一名成功的辯護律師,關鍵是從一開始就瞭解到各種類型案件的不同之處,並相應地作出周密計劃。

24.在最高法院的辯論

律師技巧在下級法院要比在最高法院更為有效。

25.誰是你的當事人

雖然當事人不是你的主人,但一旦做了代理人,你必須僅為他服務。

當律師對當事人所負的職業義務與律師對一項事業的忠誠發生衝突時,往往不得不作出這種艱難的、得失難以兼顧的決定。

26.敗訴

如果一名律師的唯一目標就是勝訴,那做起來並不難。只要挑選可以勝訴的案子就行了。但僅僅勝訴並不是目標。

那些接手最困難案件的律師最有可能敗訴,但他們偶爾也會贏下極端困難的案子,這就是辯護的刺激性。

27.對手不可小覷

絕不要小看了對手。總要把他們想象為至少和你一樣聰明。試著用他們的思維方式來思考。鑽到他們的腦子裡、心裡、肚子裡。如果他們有些許優點,那麼在對付你的過程中就會顯現出來。

在評估對方律師的智慧、動機和正義感時,要假定他們處於優勢。過度準備總要比準備不足好。

28.檢察官的盲點

當律師為某一當事人代理案件時,他應該服務於該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哪一個假想中的未來當事人。

29.檢察官與律師的區別

辯護律師幾乎要為其通常有罪的當事人做純粹的、一邊倒的辯護。噹噹事人有罪時,辯護律師的職責就是運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一切手段,防止真相全部暴露。

檢察官卻不應控訴一名他認為無辜的被告人。他被要求確保真相能夠水落石出。他不得使用對辨方來說很合適的(即使不總是很有效)異常精明的戰術。

30.律師的道德及其逆喻

作為一名稱職而又有良知的律師,你必須動用某些手段。但如果你是一個為人正派又善於反思的人,你永遠不可能完全坦然地接受某些手段。

31.懂得何時戰鬥、何時屈服

知道何時應作出戰術上的投降也是一項重要的辯護技巧。不要在你的自負,甚至是你對正誤的終極判斷的驅動下為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抉擇。

當敗訴對當事人的傷害要小於勝訴時,要學會如何屈服。

32.善待批評

永遠不要把陌生人的讚譽太當真,如果你不想認真對待陌生人的批評,那麼就應以同樣的標準來接受陌生人的公開讚譽。

附錄:美國刑事司法中十三條潛規則

艾倫德肖維茨:致年輕律師的32條忠告和建議(附:美國刑事司法中十三條潛規則)

作為美國最著名的刑辯律師律師,已執業38年的德肖維茨,1962年畢業於耶魯法學院,28歲時即成為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是哈佛大學歷最年輕的教授。很早便執教於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他,有著寬鬆的學術氛圍以及穩定可觀的執教收入,使得他作為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面對警察、檢察官和法官,面對行業潛規則表現得更加敢於說話,當然這也使他顯得頗為另類。或許正因如此,他才得以在其《最好的辯護》一書中精闢地總結出 13 條盛行美國司法實踐中“從未見諸正式文字,但是人們在現實中卻照著這些規矩辦事”的潛規則。

第一條:事實上,幾乎所有的刑事被告都是有罪的。

第二條:所有的刑事被告辯護律師、檢察官和法官都知道和相信第一條規則。

第三條:用違反憲法的手段去認定有罪的被告,比在憲法允許範圍內通過審判認定要容易;在某種情況下,不違反憲法就根本無法認定有罪的被告。

第四條:為了能將有罪被告治罪,許多警察都謊稱沒有違反憲法。

第五條:所有的檢察官、法官和被告辯護律師都清楚第四條規則。

第六條:很多檢察官在警察被問到是否用違反憲法的手段去認定有罪的被告時都暗示默許他們去撒謊。

第七條:所有的法官都清楚規則六。

第八條:大部分一審法官都明知警察在撒謊還裝作相信他們的證詞。

第九條:所有的上訴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條規則,但許多人都裝作相信那些裝作相信警察的一審法官。

第十條:即使被告申訴他們的憲法權利受到了侵犯完全屬實,大部分法官也會對此置若罔聞。

第十一條:如果法官和檢察官認為被告在被控犯罪(或與此密切相關的犯罪)中是無辜的,他們不會故意將該被告治罪。

第十二條:第十一條對地下黑社會犯罪組織成員、販毒者、職業殺手或潛在的告密者不適用。

第十三條:沒有一個人當真想要正義。

艾倫德肖維茨:致年輕律師的32條忠告和建議(附:美國刑事司法中十三條潛規則)

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實際執行的規則才是活著的法律。雖然此書初版出版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再版為法律出版社2014年5月版),但三十多年過去了,諸君看過之後,作何感想?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能適用哪幾條?

來源:法律出版社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