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老賴”冒名乘坐高鐵被拘留5天

法律 交通 社會 齊魯壹點 2017-05-18

15日早晨7點左右,淄博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淄 博火車站進站口對進站旅客進行人、票、證的核查時 ,發現一名旅客所持的身份證和車票與他本人明顯不符,於是值班民警把他帶到了民警值班室,進行進一 步的盤問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旅客本人姓趙,而身份證的所有人是姓陳。趙某是想冒用別人身份證和車票進站乘車。

為了弄清楚趙某的真正意圖,又對他進一步詢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趙某在2014年的時候因為 給他人擔保貸款42萬元,而貸款人沒有償還能力,而趙某做為擔保人有履行能力而據不執行償還義務,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國家有規定,被列入失信人員給名單的人員是無法乘坐高鐵、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在調查過程中,趙某交代知道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不能乘坐高鐵、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但是15日下午他要趕到黑龍江大慶跟客戶談一筆生意。從淄 博做普通列車到大慶需要2天時間,自己開車也需要1天半的時間,從時間上來說趙某隻能乘坐高鐵或者是飛機。於是趙某就用自己公司會計陳某的身份證買了車票想矇混過關,乘坐高鐵趕往大慶。

據濟南鐵路公安局青島公安處淄博站派出所副所長李健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發第十七條相關規定對趙某採取了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洋 通訊員 劉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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