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簽訂採購合同應考慮稅率變化的影響

法律 農產品 三農 農業 稅稅無憂 2017-06-25

企業簽訂採購合同應考慮稅率變化的影響

實務中,發現企業因簽訂採購合同時未充分考慮供應方納稅類型和稅率適用等因素而導致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增值稅進項稅額少抵扣稅費支出增加的情況。

根據財稅〔2017〕37號文件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原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的農產品、自來水、天然氣等23類貨物,稅率調整為11%,若企業在7月1日之前簽訂採購合同且在7月1日前因商務原因而不能取得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將會因稅率差而多繳增值稅。

案例:甲乙雙方於2017年6月10日簽訂如下農產品採購合同:

農產品採購合同

甲方:__A超級市場(一般納稅人)_______

乙方:__B農產品批發部(一般納稅人)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農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25_萬元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預付貨款5萬 元,乙方將按合同清單所列農產品分別於6月25日和7月5日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6月25日和7月5日各送50%)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於7月7日前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農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農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驗收上述農產品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 A超級市場___ 乙方:_B農產品批發部_

開戶銀行:____XXX_______ 開戶銀行:____XXX1_____

賬號:___XXXXXXXX__ _ 賬號:__XXXXXXXX___

__2017__年__6__月__10__日

根據以上甲乙雙方簽訂的農產品採購合同,由於合同約定第一批農產品乙方應於6月25日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所以按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定,乙方6月份應確認增值稅應稅收入5萬元(預收貨款),涉及該部分貨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在7月1日後仍可按13%稅率開具給甲方,對於剩下未開具的20萬元貨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合同中雙方對開票時間未作約定,乙方可按有利於自己的原則選擇在7月1日後按11%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金額180180.18元,稅額19819.82元,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乙方可少計銷項稅額3603.60元,而甲方就少抵扣增值稅稅額3603.60元。甲方如何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呢?

甲方可在採購合同中約定開票時間,約定乙方必須在6月30日前按13%稅率開出餘款部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付款時間可相應提前,同時在合同中增加賠償條款,約定乙方若開具11%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乙方應給甲方相應的賠償(如降低採購價格)。如何降低採購價格?

先做如下設定:

1、甲方為非小型微利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2、為方便計算,暫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設採購價格為50000+X。

公式推導:

[X÷(1+13%)-X÷(1+11%)]×25%+[X÷(1+13%)×13%-X÷(1+11%)×11%]=200000-X

經推導計算,X=197637.13元,所以甲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若乙方對餘款20萬元開具11%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合同中的採購總價調整為247637.13元。

結束語:企業財務部分管稅務的人員要及時學習瞭解稅收新政對企業的影響,企業採購部和負責合同審核的法務部相關人員同樣要熟悉和了解稅收新政。

作者 清 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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