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五人開設賭場牟取暴利 東窗事發被判刑

法律 法制 社會 安徽網 安徽網 2017-09-20

據池州日報報道 儘管國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賭博,然而,李某、徐某、文某、周某、周某某卻對國家法律置若罔聞,心存僥倖心理,為斂財開設賭場招攬賭徒聚眾賭博而獲利,結果栽進了牢房。近日,青陽法院判決5人拘役3個月至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以一定的罰金。

李某、徐某、文某、周某、周某某等人先是在南陵縣某村一戶人家門前稻場、廢棄瓦房等四處場所合股開設賭場,並邀集參賭人員以“搖單雙”方式聚眾賭博。李某等人按比例抽水漁利。其中,李某負責賭場中搖骰子及安排開支,徐某負責找場地、安排場車,文某替李某持股並負責管理錢款以及開支,周某某負責維持秩序,周某負責參賭,帶動人氣。後來,李某、徐某、文某、周某又來到青陽縣丁橋鎮某村農莊門口竹林、青陽縣新河鎮某村竹林合股開設賭場2次,邀集參賭人員並以相同方式聚眾賭博。

據瞭解,李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青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此案案發時,李某已在監獄服刑,因涉嫌開設賭場漏罪,李某又被青陽縣公安局從監獄押回偵查。徐某、文某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周某某、周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5人以營利為目的,非法開設賭場,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系共同犯罪。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判決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與之前所獲刑罰合併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徐某、文某、周某某、周某等4人分別獲刑有期徒刑6個月、拘役4個月、拘役3個月等,並處罰金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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