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騙來女子行凶辱屍 男子被判死緩

法律 蘇玲 法制 社會 東北新聞網 東北新聞網 2017-09-14

樑某從廣東來瀋陽找網戀的“老婆”林琳(化名)。沒找到工作也沒錢,就有了自殺的想法,在被按摩女騙走400元錢後,就想隨便殺個人“墊背”。

近日,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樑某因故意殺害女子蘇玲(化名)並姦汙屍體,數罪併罰,被判處死緩。

2016年2月,廣東男子樑某和瀋陽女子林琳通過QQ聊天認識併網戀。2016年7月,樑某從廣東來到瀋陽和林琳見面,還想在瀋陽找個工作。林琳事先在瀋陽鐵西區給樑某租了日租房,樑某到沈後就一直住在那裡。

樑某說,林琳總和他吵架,不搭理他。他在瀋陽沒找到工作,也沒有錢,就有了自殺的想法。

樑某回憶,2016年8月初,樑某在網上找了兩個上門服務的按摩女。但付款後按摩女沒有來,樑某被騙了400元,“我非常生氣,有了自殺前找個人‘墊背’的想法,就繼續在網上聯繫女子,想隨便約出來一個。”

按照樑某的說法,2016年8月9日晚,他通過微信聯繫上了蘇玲。8月10日22時50分左右,蘇玲按約定到了樑某的出租屋,樑某趁蘇玲坐在床邊背對著他看手機,用腰帶從後面勒住蘇玲的脖子,“第一下沒勒好,勒在了她嘴上,她問我一句‘幹什麼’,我沒說話,把腰帶往下拉到她脖子上。”

過程中,蘇玲用手抓住腰帶掙扎,樑某把她勒倒在床上並騎到她身上,“大約勒了六七分鐘,我看她一動不動了,臉色也變青紫了。”

樑某承認,他把蘇玲勒死後,和蘇玲發生了性關係。

之後,樑某把蘇玲三四部手機都關機了,從蘇玲包裡找到錢包,拿了173元錢叫外賣。吃完飯後,樑某寫了一封遺書,“遺書內容大概是我對不起林琳和親人,我犯下了殺人罪,自己也不想活了。”

零時左右,樑某去網吧上網,又找家旅店睡了四小時。8月11日下午,樑某走投無路,撥打110投案。

2016年12月,檢察機關將此案公訴到法院。

近日,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一審認定樑某犯故意殺人罪和侮辱屍體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樑某賠償蘇玲家人喪葬費26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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