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人質致死後拋屍錢塘江!最後一名嫌犯潛逃10年後終落網受審

法律 錢塘江 刑法 法制 青年時報 2017-05-04

11年前,有一夥人預謀後綁架一男子,想勒索財物,結果卻導致男子死亡,他們將屍體拋入錢塘江,還銷贓了男子的麵包車。

當年,涉案6人中有5人被判刑,最後一人老李潛逃了10年後,終在去年9月被抓獲歸案。今天,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綁架人質致死後拋屍錢塘江!最後一名嫌犯潛逃10年後終落網受審

庭審現場

11年前:4人綁架勒索,2人收購贓車

2006年3月16日,海寧警方接到報警稱,14日晚上,一中年男子在海寧火車站開面包車接客去平湖後一直未歸。警方隨即又接警稱,錢塘江邊沙灘上發現一中年男子屍體。經證實,死者就是失蹤男子。

當時,經警方偵查,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5人落網。2016年9月23日,最後一名涉案人員老李在新疆歸案。今天上午,此案在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事情發生在2006年3月14日晚上,老李按照與老沈的事先預謀,以租車為名將男子騙至平湖,想跟他勒索財物,老沈還叫來了老朱、老施幫忙。之後,老李因自己出面租車,先回避了,由老沈、老施、老朱強行將男子拖到車裡,毆打併捆綁他,讓男子倒地、頭靠後排座位、身體俯趴。

之後,老沈開車接上老李,老李上車後也去捆綁男子雙手。老朱、老施對男子拳打腳踢,還分別腳踩其頭部,或坐或跪於其身上,並用此姿勢控制其30分鐘許。

不久,4人發現男子死亡,他們又從男子身上拿走一部手機和200元等財物。

次日凌晨,4人駕車至海寧市丁橋鎮附近的海塘口,將男子屍體拋於錢塘江內。後老李與老沈開車去了紹興市,將男子的手機銷贓。之後他們又在安徽,聯繫上張某哲和張某振,將男子的麵包車以7000元賣掉了。

11年前:5人被抓獲刑,其中1人死刑

2006年10月13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老沈犯綁架罪、盜竊罪,決定執行死刑;老施犯綁架罪、盜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5萬元。老朱犯綁架罪、盜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萬元。張某哲犯收購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張某振犯收購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此外,老沈、老施、老朱共同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22.51萬元。

11年後 最後一人歸案受審

老李認罪,但辯稱自己是從犯

經法醫學鑑定,被害男子是遭人捂壓、堵塞嘴巴,壓迫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老李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夥同他人綁架被害人並致其死亡,又竊取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依法應當以綁架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澱粉被害人家屬,訴請老李某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70餘萬元。

庭審中,老李某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但辯稱自己是從犯,一切均聽從老沈行事。他表示,自己並不認識被害人,沒有首先提出預謀,沒有指使施某和朱某行事,也沒有親身參與捆綁被害人、賣車和手機等。

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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