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區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回遷房選房公告

法律 民生 社會 昆明西山發佈 2017-06-13

昆明市西山區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回遷人:

昆明市西山區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改造項目工作推進順利,目前回遷安置房已具備選房條件,根據5號片區回遷安置工作部署,就西山區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改造項目回遷房選房事宜向廣大回遷人發出如下選房公告:

1.請昆明市西山區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改造項目簽署了《拆遷補償協議》且選擇回遷安置方式的被拆遷人於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拆遷補償協議》原件於西區交房中心查看回遷公示信息並領取《回遷安置方案》、《回遷安置選房通知書》,如有疑問可諮詢工作人員,為選房做好準備。

2.被拆遷人領取《回遷安置選房通知書》後,應妥善保管,因本人原因遺失的,應及時向安置工作小組提供書面掛失報告和被拆遷人身份證,辦理掛失及補辦手續。

3.若被拆遷人在選房前遺失《拆遷補償協議》的,請及時向所在村組及社區和街道辦、西山區人民政府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三級證明經西山區人民政府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指揮部同意後辦理複印手續。

4.選房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上午:8:30—12:00,進行選房

下午:13:00—18:00,進行選房

5.選房地點:

大觀天下廣電文化家園西區選房中心

聯繫電話:0871-64195316

6.選房順序:

具體被拆遷人的選房時間根據被拆遷人《拆遷補償協議》簽訂順序號的先後進行。

對於未能按期選房的按如下情況分別處理:

(1)選房或到達現場時其選房時間已過的,則在當天按到場時間先後順序另行主動排號選房;

(2)在被拆遷人進入選房區後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選房的,則在當天按到場時間先後順序另行主動排號選房;

(3)若被拆遷人未能在選房日程安排當天前往的,則在其到達選房現場的當日根據到場時間先後順序另行主動排號選房;

(4)因其他原因未能到場選房的,則在其到達選房現場的當日根據到場時間先後順序另行主動排號選房。

7.選房所攜帶的材料

(1)《拆遷補償協議》原件、被拆遷人《戶口冊》、《結婚證》、子女信息;

(2)被拆遷人(拆遷補償協議簽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3)若被拆遷人(拆遷補償協議簽定人)本人不能到場需要代簽的或有其他原因的,需出具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其他相關法律證明文件及委託人和代簽人的身份證原件;

(4)《回遷安置選房通知書》原件;

(5)被拆遷人和共有人《身份證》、《戶口冊》、未成年子女身份信息原件。

被拆遷人必須攜帶齊全上述相關材料,在上述對應時間內準時到場辦理。因相關資料準備不全,造成逾期辦理選房的損失由被拆遷人自行承擔(以上資料選房時必須自備複印件各1份)。

8.為保證西山區5號片區選房工作公平、公證、公開,本次選房過程及結果全程由昆明真元公證處公證。

為方便5號片區提前準備回遷房選房相關資料,昆明真元公證處可以為有需要的回遷人提前辦理相關公證手續(費用自理),回遷人也可自行到國家認可的公證機構自行辦理,但自行辦理公證的回遷人至少需在選房前一天提交相關公證手續(公證書原件)。如因相關公證手續不全,導致無法按時參加選房的,後果由被拆遷人自行承擔。

如發生繼承的。繼承人應攜帶經公證的《繼承公證書》、身份證明資料及其他材料到現場辦理。

9.如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時間參加選房的,不得享受《回遷安置方案》第十一條規定的優惠措施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被拆遷人自行承擔。

10.被拆遷人需對所提交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自行承擔。

11.本公告解釋權歸西山區人民政府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指揮部。

請廣大村民按公告要求前來辦理回遷房選房手續。對您的配合深表感謝,歡迎回家。

特此公告

西山區人民政府棕樹營街道辦事處

城中村改造5號片區指揮部

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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