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首個破產案件管理人微信公號上線 案件進展可“群發”

法律 微信 移動互聯網 社會 東莞陽光網 2017-07-16

東莞陽光網訊(記者 鄭思琪 通訊員 鍾紫薇)“我們對破產案件管理人微信公眾號實行‘一案一號’,主要用於發佈法院在破產案件中的各類文書、公告、破產管理人的工作報告以及需要告知債權人的各項通知、債權人會議決議等,是我們對破產案件信息公開的一次創新嘗試。”2017年7月11日,東莞市第三法院民二庭庭長鄧鶴飛在該院舉行首個破產案件管理人微信公眾號上線儀式時介紹。

2016年以來,最高院、廣東省高院相繼出臺了執行案件移送破產的相關規定,要求加大破產案件的受理力度,著力清理殭屍企業,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良性循環。在此背景下,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數量大幅增長,今年上半年就受理該類案件5宗,是去年同期的2倍。

“破產案件審理週期長、涉及主體多,文書資料多,如果信息公開不全面、不及時的話,法官將會耗費大量時間疲於處理債權人的諮詢,同時也不利於對破產管理人的工作監督。”鄧鶴飛表示。

針對上述情況,該院民二庭研究制定了《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微信公眾號管理制度》,經審委會討論通過後正式開始試行。該制度規定,此後受理的破產案件將每案設立一個破產管理人微信公眾號,由破產管理人負責信息內容的收集整理,提交法院審核後再進行編輯發佈。

2017年7月11日,該院首個破產案件管理人微信公眾號——“富林智慧城破產管理人”正式上線,當天便發佈了東莞市富林智慧城木業家居產業園建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的受理裁定書、指定破產管理人通知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管理人工作報告及債權表等8份材料。

“實行破產案件管理人微信公眾號管理制度,對法院而言,能夠減少接受諮詢的壓力,也可以更好地監管破產管理人的工作進度;對於破產管理人而言,能夠更加便利地發佈案件信息,減輕工作量;對於各債權人而言,能夠更及時、全面地瞭解破產案件的進度。可以說,達到了‘三贏’的效果,將進一步推進我院破產案件審理的規範化、專業化。”鄧鶴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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