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濱檢察多措並舉促進強制醫療案件規範化辦理

法律 刑法 法制 時政 西部法制報 2017-06-15

為進一步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檢察院近期對所受理的強制醫療案件進行統計分析,查擺問題,剖析原因,嚴格對照司法規範化的詳細要求,採取四項措施進一步規範強制醫療案件的辦理。

嚴格證據審查,嚴把案件入口關。由於強制醫療案件的特殊性,渭濱院成立專門辦案組辦理此類案件。通過嚴格審查鑑定意見等關鍵性證據,把握強制醫療案件的適用條件,堅決防止不符合條件的案件進入強制醫療程序。對涉案精神病人的病情實施全程動態監督,要求公安機關在審查起訴、庭審、執行階段分別提供醫院同步出具的涉案精神病人的精神狀態證明,不間斷地對“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進行論證,以期採取更為合適的保護性約束措施及作出正確的決定。

加強程序規範化意識,著重化解社會矛盾。一是充分保障被申請人權利。在受理強制醫療案件後,針對未聘請訴訟代理人的案件及時通知法律援助機關為被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訴訟代理人閱卷並聽取其意見,確保被申請人的權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在庭審前加強評估預判,認真聽取被申請人家屬的意見,及時與偵查人員溝通,充分做好強制醫療案件證據合法性的證明工作。二是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工作。在受理強制醫療案件和提出強制醫療申請時,重點針對被害人一方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工作,最大限度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切實履行法律監督核心職責,保障監督到位。針對偵查機關及人民法院在辦理強制醫療案件中可能存在的侵犯強制醫療被申請人合法權益的情形,及時進行糾正。對於人民法院自行決定適用的強制醫療案件及解除強制醫療的案件,辦案人員要嚴格審查,切實履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

完善制度規範,積極探索辦理強制醫療案件實施辦法。積極探索制定相關案件辦理規範,進一步完善司法機關及醫療機構在強制醫療工作方面的制度機制,強化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和醫療機構等各機關之間的協作配合,劃清職責與責任,規範強制醫療決定和執行的監督方式,提高對強制醫療工作全方位監督的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周原 通訊員 劉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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