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當事人送錦旗稱讚法院執行工作

法律 政法 社會 東湖區人民法院 2017-05-13
東湖:當事人送錦旗稱讚法院執行工作

東湖法院網訊 “二十多年了,我真正意義上的拿回了店面,真的非常感謝你們的工作。” 5月12日一大早,申請執行人李某就帶著寫有“法律的捍衛者 人民的好法官”的錦旗來到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將錦旗親手交到正在忙碌的法官手裡並激動地說。

被執行人塗某與申請執行人李某因店面歸屬問題產生了二十多年的糾紛,儘管法院已經判決店面歸李某所有,並要求塗某騰房,但是塗某一直拒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法官多次向塗某釋明其法律義務,並下達執行通知要求塗某主動履行,塗某一直拒不履行並將法院張貼的執行公告撕毀。

為維護李某的合法權益,2017年4月25日,東湖法院在舉行“春雷行動”集中執行活動時,將該案列為重點案件,並出動幹警二十餘人到涉案店鋪內強制清房。在騰房後,法院將店鋪重新換鎖,並將鑰匙交到了申請執行人李某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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