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警 轉變執法作風

法律 政治 落地生根 時政 哈爾濱新聞網 2017-06-25

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和紀律作風巡查機制”的規定和《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精神,為切實加強全市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同時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作風整頓,市委政法委決定,從即日起面向全市政法系統開展常態化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活動(以下簡稱“督察巡查”活動)。

遵循“四大原則”督察,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為確保通過開展常態化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活動,達到強化對全市各級政法機關黨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轉變執法服務作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各級政法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幹警“四個意識”不斷強化,執法司法作風持續好轉,最終造就一支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能力素質過硬、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法隊伍的目的,市委政法委日前制定了《全市政法系統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活動實施方案》,推出此次督察巡查工作的四大原則。

市委政法委要求,督察巡查工作首先要堅持正風正紀,真督實查的原則。既圍繞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增強問題導向意識,針對政法機關特點和實際,緊盯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中的突出問題,摸實情、查問題、嚴整改,真抓實查,較真碰硬,正黨風、促政風、轉作風。要堅持既嚴基層,又嚴機關原則。既盯住各級政法機關內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幹警隊伍作風的突出問題,眼睛向內,一致從嚴,努力推進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要堅持邊查邊改,跟蹤問效原則。既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追根溯源,見物見人,確保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落實到位。要堅持鍥而不捨,形成常態的原則。把常態化開展督察巡查作為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的戰略性和基礎性工程,持之以恆,推動形成常態化開展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機制。

對照“五大問題”巡查,整頓執法司法紀律作風

《全市政法系統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活動實施方案》作為市委政法委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有力抓手,作為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整頓隊伍作風的具體措施,不僅列出了對政法機關黨組織、政法領導幹部、政法幹警分別開展政治督察的詳細內容,還一一列出了紀律作風巡查的五大重點問題。

《方案》中列出了此次作風巡查“問題清單”:思想僵化、因循守舊問題。包括學習不勤奮不深入,對新形勢新問題不敏感不掌握,不善於用新理念創造性開展工作等。粗枝大葉、標準不高問題。包括不嚴謹、不細緻,缺乏“工匠精神”,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缺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研究解決問題能力等。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實問題。包括幹事激情不高、工作落實不力,行政效能低下,庸懶散拖,推諉掣肘,人為設置“玻璃門”等。擔當精神不足、不負責不碰硬問題。包括面對問題不擔責,遇到矛盾繞著走,在其位不謀其政,當“太平官”、做“老好人”等;不講規矩、紀律鬆弛問題。包括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不力、打折扣、做選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和市委十項措施不徹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突出,擅離職守、遲到早退等。

查改問題“再造流程”,推進上級部署落地生根

開展政法系統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活動,是推進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市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的重要載體,是全面推進政法系統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舉措。為促使政治督察與紀律作風巡查工作形成常態化,市委政法委已成立了全市政法系統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市直政法各部門和各區縣(市)委政法委也將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負責本系統、本地區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工作。通過督察巡查活動在全市的深入開展,最終達到查改問題、轉變作風、“再造流程”,推動黨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真正落地生根。

為紮實有序地組織開展全市政法系統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工作,市委政法委日前成立了兩個督察巡查工作組,將採取聽取彙報、座談研討、調閱資料、現場檢查、明察暗訪、受理舉報、綜合分析、反饋意見、警示談話、公開督巡通報等形式,重點對全市政法機關組織開展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作風整頓情況進行督察巡查。

結合市委總體部署要求,近期督察巡查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6月至7月):對動員部署情況督察巡查。圍繞市委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開展作風整頓總體部署,重點查看方案制定、機構建立、教育動員等工作情況。同時,結合半年工作總結,督察巡查上半年貫徹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以及轉變執法服務作風等情況。第二階段(8月至10月):對學習查改情況督察巡查。採取實地踏查、痕跡查驗、現場問詢、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措施,重點查看組織開展學習黨章黨規、系列講話情況及成效,整頓解決政法機關及幹警思想觀念、工作標準、精神狀態、紀律規矩等方面20個突出問題情況及成效。第三階段(11月):對整章建制情況督察巡查。針對學習查改階段發現的突出問題,對各級政法機關建章立制情況進行督察巡查,重點查看存在問題是否整改到位、行政效能低下問題是否落實“再造流程”要求。第四階段(12月):對公開評議情況督察巡查。主要採取調閱組織考評、社會評價、專項測評結果,參加相關評議活動等途徑實施督察巡查,重點查看是否組織開展了公開評議、評議結果是否真實有效。同時,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兌標。

堅持從嚴管理 促進司法公正

政法系統全面推廣市法院從嚴管理工作經驗

近日,市委政法委召開全市政法系統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暨開展作風整頓推進從嚴管理市法院現場會,號召全市政法系統學習推廣市法院全面從嚴管理工作經驗,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從嚴管理是哈爾濱市兩級法院歷經十多年的實踐探索形成的治院基本經驗。十幾年來,通過堅定不移地抓從嚴管理,法院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業務考核末位到連續多年全省第一,實現了調撤結案率和案件上訴率、申訴率、發改率、信訪發生率的“一升四降”,如今已成為全國先進典型。

從嚴管理關鍵在於團結的領導班子

從嚴管理誰都懂,做一陣子也不難,難的是領導班子敢於下決心,堅持有恆心。十幾年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始終秉承“不抓從嚴管理就是不抓司法公正,沒有從嚴管理就沒有司法公正,沒有司法公正法院就沒有一切”的信念,在從嚴管理上不徘徊、不動搖,在遇到各種困難險阻時共同應對,為法院廣大幹警做出表率,促使從嚴管理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從嚴管理必須撞擊好人主義

從嚴管理最大的天敵是好人主義。從被管理者的角度看,誰都不願意被約束;從管理者的角度看,誰都不願意得罪人。市法院十幾年從嚴管理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進行思想鬥爭和撞擊好人主義的過程,要想推行從嚴管理,確保司法公正,就只能選擇得罪人,敢於堅持原則,而且要帶領各級領導幹部跟著黨組得罪人,讓出了問題的人和不想嚴抓嚴管的人失去利益,形成正確的利益導向,才能弘揚正風正氣。

從嚴管理必須做到“四個嚴到”

抓從嚴管理,僅憑教育、鼓勵和自律是不夠的,必須用嚴格管理杜絕法官的私心惰性,注意抓早抓小,及時發現問題,嚴肅批評糾正,切實嚴到每一天,嚴到每個人,嚴到每起案件,嚴到每項工作,防止問題由小變大,積少成多。從這個意義上說,從嚴管理是嚴肅執紀、挺紀在前、防止小錯釀成大禍的有效風險防控措施。

從嚴管理必須注重制度機制建設

十幾年來,市法院不斷健全完善從嚴管理制度機制,建立了從嚴管理五項工作機制,包括26項具體制度,以此扎牢織密制度的籠子,實現依靠制度機制管人、管事、管案件。制度主要是解決“幹什麼、怎麼幹”的問題,機制主要是解決“幹不好怎麼辦”的問題。只有嚴格貫徹制度、執行制度,機制才能有效運行,才能實現制度設計和制度實現的完美統一,從而推動工作落實。這是從嚴管理的重要支撐,是抓治本、抓長遠管用辦法的具體體現。

從嚴管理必須做到持之以恆

市法院之所以能夠毫不動搖、持之以恆地抓從嚴管理,沒有祕訣,就是堅持、堅持、再堅持,堅持到底。因為,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落實,再好的管理如果不堅持,“鬆一鬆”“歇一歇”,問題很快就會“反彈”,從嚴管理取得的一切成果都會歸於零。從2003到2006年的“從嚴管理”,從2007到2011年的“深化從嚴管理”,從2012年到2016年的“繼續深化從嚴管理”,以及從今年初開始的“全面深化從嚴管理”,市法院一直把堅持不懈、持之以恆作為抓從嚴管理的基本要求,持續發力,不斷髮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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