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山區著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化經常化

法律 經濟 法制 時政 元寶山區播報 2017-06-16

為切實提高全區國家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推動法治元寶山建設。近日,元寶山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人社局及區司法局聯合印發了《元寶山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制度》明確了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憲法、國家基本法律、民族區域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規、與經濟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自治區、赤峰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黨章和黨內法規及深入推進法治實踐等八個方面。

《制度》要求,要從健全完善領導幹部集體學法制度、日常學法制度,完善依法決策機制,嚴格落實依法履職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憲法宣誓和領導幹部出庭應訴、旁聽庭審制度著手,推動學法用法制度化經常化。要建立健全年度述法制度,切實推行法律知識考試製度,並將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國家工作人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通過健全的學法用法考試考核機制,調動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制度》要求各鎮鄉街、各部門要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及實施細則。(李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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