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八旬老人車禍後臥床 法院執行幹警主動送達執行款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新網移動版 2017-06-06

嘉興八旬老人車禍後臥床 法院執行幹警主動送達執行款

圖為:執行法官向李老說明案件辦理情況。海寧法院供圖

中新網浙江新聞6月1日電 (見習記者 王剛 通訊員 海薇)1日,記者從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人民法院獲悉,2015年,在一起借貸糾紛中,法院判決被告劉某歸還李老11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後,因為1萬元未到賬,李老申請了強制執行。就在法院執行到位前,年過八旬的李老卻遭遇車禍,住進醫院。日前,海寧法院工作人員主動將執行款送到老人手上。

2015年10月8日,海寧法院受理了李老起訴的民事借貸糾紛案。經調解達成協議,被告劉某應歸還李老借款10萬元,支付利息1萬元。截至今年3月,被告劉某已償付10萬元,尚欠1萬元未付。

5月8日,李老向海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希望被申請人履行償付義務。海寧法院執行局受理案件後,僅用時7天便執行到位。

在此期間,李老出了車禍,住進了海寧某醫院。海寧法院執行幹警瞭解情況後,於日前主動前往醫院,向申請執行人確認案件審結信息,並把執行款匯入李老的賬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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