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美女發現自己“被結婚”。2019,下列物品不要外借

法律 美女 民法 跳槽那些事兒 法律智囊團 2019-05-16
單身美女發現自己“被結婚”。2019,下列物品不要外借

在娛樂圈,有關姓名侵權的案子比比皆時是。法律是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他人姓名的。2019侵犯姓名權怎麼處罰?侵犯他人姓名權賠償標準是什麼?下面跟法律智囊團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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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5年6月份,被告王某、李某準備登記結婚,因李某全家搬遷,戶籍丟失,無法辦理結婚登記。王某隨找到自己妹夫姨家(即原告方某家)親戚,稱未婚妻戶籍登記丟失,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想用方某的戶口薄和身份證附李某的照片去辦理結婚登記。

當時方某在外務工,只有父母在家,其父母想只是借用女兒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不會有什麼問題,就同意把女兒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借給王某使用。2005年6月24日,王某、李某登記結婚,結婚證上是方某的名字。

後方某務工回家得知此事,找到王某、李某兩人要求用他們自己真實姓名登記結婚。2005年9月5日,王某、李某到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又於2005年9月8日以雙方真實姓名重新登記結婚。方某戶籍薄上留下了“離異”字樣,引起了男友對其有“婚史”的誤解,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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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侵犯姓名權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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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且侵犯他人姓名權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礙;

(三) 消除危險;

(四) 返還財產;

(五) 恢復原狀;

(六) 修理、重作、更換;

(七) 賠償損失;

(八) 支付違約金;

(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 賠禮道歉。

由此可見,如果對他人的姓名權進行了侵犯的話,一般承擔的責任是民事責任,此時就談不上對侵權人進行處罰。換言之,侵犯他人姓名權的,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侵犯他人姓名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姓名權的損害是一種非財產的損害,它以精神損害為內容而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因為它體現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財產利益。姓名權雖無財產內容,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聯繫,可以間接地導致姓名權主體的財產損害。但姓名權的損害本身不等於財產損害,不能將姓名權的損害理解為既是一種精神損害又是一種財產損害。

根據《民法通則》第120條第1款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據此,侵害姓名權的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通常情況下對侵犯姓名權的賠償是以精神損害賠償為主,而對於這點,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賠償標準,而是根據一些因素進行參考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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