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四號)
唐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於2017年10月31日表決通過:
決定接受李彥明辭去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
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10月31日
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五號)
唐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於2017年10月31日表決通過:
任命牛向陽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決定為代理院長。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10月31日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17年10月31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免去:
胡志剛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邯鄲市人民政府
關於李勇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研究決定:
李勇同志任市政府副祕書長;
張志向同志任市政府督查室副縣級督查員(試用期一年);
趙太魁、陳鳳娥同志任市農業辦公室副主任(正縣);
趙琰輝同志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正縣);
竇學良同志任市水利局調研員;
王志全同志任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張文玲同志任市審計局調研員;
王金全同志任市審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國鴻同志任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正縣);
任佔華同志任市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
常樹國同志任市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
袁超同志任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調研員;
王建軍同志任市第二財經學校副校長;
霍自祥同志任市工業學校副校長。
免去:
陳玉建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趙琰輝同志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調研員職務;
竇學良同志的市水利局總工程師職務;
王志全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長職務;
張文玲同志的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王金全同志的市審計局副調研員職務;
徐國鴻同志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調研員職務;
任佔華同志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常樹國同志的市地震局副局長職務;
袁超同志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閆士劍同志的市外事與僑務辦公室副調研員職務;
尹建東同志的市農業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馬千領、嶽光亮同志的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王學生同志的市財政局調研員職務;
周赤同志的市水利局調研員職務;
張路林、史旗凱同志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曉晟同志的市農業辦公室副主任(掛職)職務;
張東路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掛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