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新城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法律 刑法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 2019-07-30
""大快人心!新城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通過偵查,成功打掉一個以李某洪、王某某為首的“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2018年10月下旬開始,新城區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隊接到多名大車司機報警稱,在新城區110國道惱包村G7橋下附近經常被不明身份的男子強行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過路費。接警後,新城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偵查。通過摸排走訪、研判分析,警方鎖定了李某洪、王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2018年11月7日,新城區公安分局將李某洪、王某某、劉某亭等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並對嫌疑人邢某某、孔某某、田某、李某峰實施上網抓逃。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涉案嫌疑人邢某某、孔某某、田某被陸續抓捕歸案。涉案嫌疑人李某峰仍然在逃。

經查,該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主犯李某洪主要負責帶領和安排組織該團伙嫌疑人在案發地點按其分工,各負其責進行強行收費。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主要負責過路大車收費,每過一輛大車按其超載重量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過路費。犯罪嫌疑人劉某亭負責開剷車攔堵不交費的大車,並強行封堵道路。犯罪嫌疑人孔某某負責在作案現場放哨,防止交警和路政發現,同時負責給受害司機帶路。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和劉某亭負責在作案現場計算過往大車數量,並通過手機微信向主犯李某洪彙報每天所得贓款數額。犯罪嫌疑人田某、李某峰為李某洪提供貼身保護。王某某負責將每天所得贓款收繳記賬,然後由李某洪按照分工不同進行分贓,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該團伙非法索要贓款達5萬多元。以李某洪、王某某為首的涉惡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

今年5月25日上午10時,新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洪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王某某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劉某亭有期徒刑1年6個月。後續4名犯罪嫌疑人也將等待法律的制裁。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大快人心!新城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通過偵查,成功打掉一個以李某洪、王某某為首的“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2018年10月下旬開始,新城區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隊接到多名大車司機報警稱,在新城區110國道惱包村G7橋下附近經常被不明身份的男子強行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過路費。接警後,新城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偵查。通過摸排走訪、研判分析,警方鎖定了李某洪、王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2018年11月7日,新城區公安分局將李某洪、王某某、劉某亭等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並對嫌疑人邢某某、孔某某、田某、李某峰實施上網抓逃。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涉案嫌疑人邢某某、孔某某、田某被陸續抓捕歸案。涉案嫌疑人李某峰仍然在逃。

經查,該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主犯李某洪主要負責帶領和安排組織該團伙嫌疑人在案發地點按其分工,各負其責進行強行收費。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主要負責過路大車收費,每過一輛大車按其超載重量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過路費。犯罪嫌疑人劉某亭負責開剷車攔堵不交費的大車,並強行封堵道路。犯罪嫌疑人孔某某負責在作案現場放哨,防止交警和路政發現,同時負責給受害司機帶路。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和劉某亭負責在作案現場計算過往大車數量,並通過手機微信向主犯李某洪彙報每天所得贓款數額。犯罪嫌疑人田某、李某峰為李某洪提供貼身保護。王某某負責將每天所得贓款收繳記賬,然後由李某洪按照分工不同進行分贓,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該團伙非法索要贓款達5萬多元。以李某洪、王某某為首的涉惡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

今年5月25日上午10時,新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洪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王某某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劉某亭有期徒刑1年6個月。後續4名犯罪嫌疑人也將等待法律的制裁。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大快人心!新城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丨內容來源:呼和浩特廣播電視臺整理報道

丨本期編輯:邱宇

丨本期責編:雅文

丨本期監審:曹秀霞

"大快人心!新城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通過偵查,成功打掉一個以李某洪、王某某為首的“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2018年10月下旬開始,新城區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隊接到多名大車司機報警稱,在新城區110國道惱包村G7橋下附近經常被不明身份的男子強行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過路費。接警後,新城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偵查。通過摸排走訪、研判分析,警方鎖定了李某洪、王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2018年11月7日,新城區公安分局將李某洪、王某某、劉某亭等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並對嫌疑人邢某某、孔某某、田某、李某峰實施上網抓逃。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涉案嫌疑人邢某某、孔某某、田某被陸續抓捕歸案。涉案嫌疑人李某峰仍然在逃。

經查,該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主犯李某洪主要負責帶領和安排組織該團伙嫌疑人在案發地點按其分工,各負其責進行強行收費。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主要負責過路大車收費,每過一輛大車按其超載重量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過路費。犯罪嫌疑人劉某亭負責開剷車攔堵不交費的大車,並強行封堵道路。犯罪嫌疑人孔某某負責在作案現場放哨,防止交警和路政發現,同時負責給受害司機帶路。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和劉某亭負責在作案現場計算過往大車數量,並通過手機微信向主犯李某洪彙報每天所得贓款數額。犯罪嫌疑人田某、李某峰為李某洪提供貼身保護。王某某負責將每天所得贓款收繳記賬,然後由李某洪按照分工不同進行分贓,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該團伙非法索要贓款達5萬多元。以李某洪、王某某為首的涉惡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

今年5月25日上午10時,新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洪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王某某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劉某亭有期徒刑1年6個月。後續4名犯罪嫌疑人也將等待法律的制裁。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大快人心!新城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路霸”涉惡犯罪團伙

丨內容來源:呼和浩特廣播電視臺整理報道

丨本期編輯:邱宇

丨本期責編:雅文

丨本期監審:曹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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