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東興市李先生的老婆去市場賣雞時,遇城管執法,被罰款200元。當時他老婆沒有交錢,城管便抓了兩隻大閹雞離開,還開了一張扣押單。7月13日,李先生去找城管時,被告知雞已經死了。但李先生懷疑是被城管吃了,表示“活要見雞,死要見屍”。那麼,雞到底是死了,還是被吃了?
城管扣押的兩隻雞死亡
當事人懷疑被吃了
李先生介紹,他們夫妻在東興國貿市場附近賣雞已經多年。11日,他的老婆挑了兩籠雞在市場附近的金冠西路擺賣,沒想到遇到城管現場執法,李先生老婆見狀,挑起雞籠就跑,但還是被城管追上來搶下一隻雞籠。
當時,由於佔道擺賣,李先生老婆被城管罰款200元,但她沒有給。城管便將她的一籠兩隻閹雞帶走,並給了一張物品扣押單,限3日之內到城管部門辦理手續,否則作沒收處理。
城管給李先生老婆的物品扣押單
李先生說,這兩隻閹雞養了1年多,各約3.5公斤重,平時賣30元每公斤,兩隻雞加起來已經不止200元。12日他沒有空過去處理,13日早上9時許,他才到東興城管部門辦理手續,欲要回雞時,城管卻說他的雞已經死了,被拿去處理了。
李先生說,在限定時間內,他不明白雞為何就這麼死了,他們應該有責任在這期間保管好;同時,他也沒有見到處理的情況,雞的屍體也不見。他懷疑是被城管人員拿去殺掉吃了。城管稱雞死後怕有疫情
已丟到垃圾中轉站處理
14日下午,東興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7月11日,城管執法人員對國貿市場巡查時,發現有兩個賣雞的女子在路上佔道擺買,執法人員依法對他們進行了處罰,其中一個交了罰款並寫了保證書,另一個拒不接受處罰,執法人員依規將她的雞暫扣。
13日8時許,工作人員上班時發現雞己死亡,由於擔心有疫情,所以將雞丟到了垃圾中轉站處理,整個過程都拍照為證。
城管方稱,兩隻雞被扔到垃圾中轉站進行處理。城管方供圖
該負責人表示,這兩名女子已經在國貿市場附近擺賣多年,多次教育仍不願整改,由於擺賣的人較多,道路兩邊的居民多年來苦不堪言。
該負責人還說,執法人員扣押的一般物品,由於夠不著罰款的數額,不少攤販限時也不願過來處理;此外,扣押的還有雞鴨等活禽,由於城管部門沒有保存的機構和設備,又擔心發生疫情,所以會及時對死禽進行處理。
“如果當事人覺得處理方式有異議,可到城管部門申請賠償;但對於其違法行為,城管部門也要進行處罰。”
當事人可向城管索賠
但違法行為仍應被處罰
廣西海獅律師事務所律師韋鳳宇認為,首先李先生老婆佔道經營是屬於違法行為。城管部門執法期間對其進行處罰時,當事人不接受,那麼執法人員有權對其物品進行扣押,且出具了物品扣押單。在這階段,城管部門的執法程序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