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瀝這個男子一個電話,將自己送進拘留所

法律 傳染病 平安東莞 2019-05-12

醉酒後的故事很多

彙集各種人間奇劇

驚險刺激、提醒吊膽

蕩氣迴腸……應有盡有

今天給您帶來的這個故事

是個哭笑不得的“悲劇”……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

2019年5月7日,橫瀝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報,一先生稱其在東莞殺人了,現在其報警。經核實,發現此人有多次的無效報警記錄,橫瀝公安分局迅速出警找到該名男子,發現其有醉酒情況,言語不清。酒醒後,男子表示喝醉酒了,對自己謊報警情的事情感到十分後悔。目前,橫瀝公安分局已依法對男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罰款貳佰元。

橫瀝這個男子一個電話,將自己送進拘留所

普法知識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在我國

警察的任務是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您在危難情況下急需幫助

可隨時撥打110

向民警求助

但如果您因為無聊、醉酒或為情緒發洩

撥打 110 報警電話取樂

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

浪費警務資源

將受到法律制裁!

(來源: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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