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強制退出土地 維護村民權益

法律 農村 種植業 三農 彝州法院 彝州法院 2017-09-07
「執行攻堅」強制退出土地 維護村民權益

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一起涉民生案件,對東瓜鎮永興社區水河村三社申請執行李國輝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進行了強制退出土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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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來自四川威遠縣經營蔬菜種植業的李國輝看中了東瓜鎮永興社區水河村三社的一片農田,經雙方協商,2013年5月25日,李國輝與水河村三社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李國輝向水河村三社租賃了涉及22戶村民的37.81畝承包農田,改造後建蓋大棚用以種植蔬菜,租賃期5年,雙方對租金支付、村民為李國輝打工種植、互利共贏等其他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此後一段時間,雙方合作較好,李國輝能夠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租金、支付村民工資,但好景不長,2015年10月,李國輝以缺乏資金為由,對土地租金及村民工資、水電費不予支付。在村民催促後,李國輝索興將其租賃的田地棄於不顧,不進行經營管理,甚至一走了之,從此不知去向。2016年10月,水河村三社為維護權益向楚雄市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李國輝支付拖欠村民小組的租金、水電費,並拆除農田上已破損的大棚,恢復農田原狀。經楚雄市法院依法傳喚,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缺席開庭審理,作出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由被告李國輝支付給村民小組拖欠租金及水電費134245.79元,並拆除農田上的大棚,恢復農田原狀。

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李國輝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今年6月,水河村三社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因案件系涉民生案件,申請方22戶村民的37.81畝土地一直被閒置荒蕪,如果不盡快執行將給村民們帶來更大的損失。執行立案後,市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執行人員及時到現場調查、查勘,多方查找被執行人李國輝的下落,依法張貼公告限期拆除大棚,恢復土地原狀。經兩次公告,被執行人查無下落、仍不履行義務。8月30日,執行局依法組織人員強制拆除大棚、騰退土地,現場將土地移交給水河村三社村民小組,同時邀請了東瓜鎮政府、永興社區、東瓜派出所做現場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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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村民看到自己土地上已破洞毀壞的塑料膜、鏽跡斑斑、東倒西歪的大棚被一一拆除,自己的土地終於能夠收回,能夠重新用以種植莊稼或租賃,對法院執行人員連聲稱讚。

案件執行中,楚雄市法院執行人員還通過銀行帳戶、車輛、房產等聯網查詢系統對被執行人李國輝的財產進行查詢,但遺憾的是未能查控到任何財產。對被執行人李國輝差欠村民的租金和水電費,楚雄市法院執行局將以更實的措施、更強的力度,力促全案得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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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楚雄市人民法院

文:李常富 林宏

編輯:彩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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