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一農民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騙取財物獲刑

法律 農民 三農 農業 四川新聞網 四川新聞網 2017-08-26

四川新聞網自貢8月1日訊(鍾銘 吳明遠 記者 徐昭磊)自貢一農民冒充公務員,謊稱手裡有項目,藉此騙取財物。近日,經自流井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自流井區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並退賠被騙者15000元。

明某某是自流井區仲權鎮農民,現年51歲,曾因犯詐騙罪獲刑。但明某某不思悔改,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間,他謊稱自己是仲權鎮政法工作人員,某改造工程項目副指揮長,能夠幫助餘某某獲得工程項目,取得其信任。期間,明某某以工程需打點、疏通關係為由,先後多次騙得餘某某現金共15000餘元。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間,明某某先後多次採取同樣手段,不僅騙吃騙喝,而且騙得牟某1200元。2017年3月8日,明某某被餘某某等人送到公安機關。

法院審理後認為,明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財物、騙吃騙喝,損害國家機關形象和威信,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明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當庭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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