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自制兩把槍、400枚子彈,殺傷力是槍支致傷判據標準的20倍!

法律 威力 刑法 汽車配件 杭州網 2017-04-11

70、80、90的男士們回想起童年,必然少不了“玩彈弓”的樂趣。

杭州大江東的趙某,儘管已經30歲了,“彈弓打鳥”一直是他的一大愛好,不過,他認為只玩彈弓太不過癮了,他竟然突發奇想,玩大了,居然自制了槍支!

報警:有人持有槍支

3月中旬,杭州大江東公安分局臨江邊防派出所接到一起報警電話,讓所有值班民警立刻神經緊繃。

“110嗎?大江東臨江街道有人持有槍支!”報警人說。

私藏槍支案件非同小可,處理不好會十分危險,得知情況後,臨江邊防派出所民警何年寧立刻帶隊展開偵查,既不能留下禍患,又不可冒險闖入,這樁案件帶給了民警們不小的挑戰。

鎖定嫌疑人 查獲槍支、鋼珠彈

經過一系列明察暗訪,何年寧發現了一位重要嫌疑人——趙某。趙某是大江東本地人,在一家工廠裡開叉車,今年30歲。

3月16日,何年寧警官眼看時機已經成熟,立刻帶隊上門對趙某進行詢問,民警的雷霆出擊,讓毫無準備的趙某感到很意外。

最終,趙某承認了自己持有槍支的事實。

隨後,何年寧在趙某車子後備箱搜查出一支氣槍,以及大量鋼珠彈,經過清點,車上鋼珠彈共有400多枚。

杭州一男子自制兩把槍、400枚子彈,殺傷力是槍支致傷判據標準的20倍!

民警將查獲的槍支送檢,4月6日,槍支檢驗結果顯示,趙某組裝的這把槍口比動能是33.6焦耳\平方釐米,遠超過我國1.8焦耳/平方釐米的槍支致傷判據標準。

也就是說,趙某的這把槍支,槍支致傷的威力幾乎是標準槍支的20倍啊!

趙某為什麼私自制造槍支呢?他又是怎麼製造的?隨後,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

網上自學組裝,網購相關配件

據趙某交代,“平時愛彈弓打鳥,但是彈弓太不過癮了。”2017年年初,他在網購汽車配件時,看到一名槍支愛好者描述某個配件可以做槍支配件,這引起他對於槍支的興趣。

之後的幾天,趙某自學了槍支組裝的相關知識,並在網上通過多家網店採購了相關配件,組裝好了一把槍,製作這把槍一共花了他385元。為了不被發現,他把組裝好的槍藏到了汽車後備箱裡,他也用這支槍打過鳥。

然而,趙某接著交代了更令人吃驚的事。

轉賣朋友 再造“進化版”槍支

趙某告訴民警:車上被搜查到的那支槍,並不是他組裝的唯一一把槍!

杭州一男子自制兩把槍、400枚子彈,殺傷力是槍支致傷判據標準的20倍!

原來,趙某還組裝過另一把槍支,並且把自己組裝的第一支槍,賣給了自己的朋友楊某。絕不能留一絲隱患,民警旋即找到了楊某,並且從他那裡搜到了另一把氣槍。

趙某好端端自己組裝槍支,怎麼又拉了朋友“下水”?

趙某的朋友楊某今年28歲,也是大江東人,是當地開店做生意的。二月底的時候,楊某看到了趙某放在後備箱的這把槍,很喜歡,就問趙某能不能賣給他,趙某當時很珍惜自己槍,並沒有答應。

後來幾天,趙某會帶著他的槍去打鳥,幾次下來,他發現自己做的槍的威力和精準度不理想。直到今年三月初,趙某萌生了再做一把槍的想法。

因為有了第一次組裝槍支的經驗,再加上幾次測試下來,所以趙某很相信自己能組裝出一把更“厲害”的槍。於是,他把第一把槍以400元的價格賣給了楊某,又花了357元,通過網上五家不同的店重新購買了一批零件,組裝了第二把槍。

賣給楊某的第一把槍支,雖沒有趙某製造的槍支威力大,但槍口比動能24.8焦耳/平方釐米,遠超過我國1.8焦耳/平方釐米的槍支致傷判據標準。

趙某料不到的是,正當自己對最新組裝的槍暗暗自喜的時候,民警已經盯上了他。

兩人被拘留

目前,趙某對非法制造槍支的行為供認不諱,楊某對非法攜帶槍支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趙某已被刑事拘留,楊某已被行政拘留。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個年齡相仿的好朋友,因為一時興起,最終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令人唏噓痛心。

警方提示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是比較嚴重的危害公共秩序的犯罪。槍支的危害不言而喻,很容易對廣大公眾生命健康造成重大的、不可逆的傷害,切勿因好奇而罔顧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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