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盜刷20萬,銀行竟會被判全責?!

法律 金融 銀行業 法制 中國人保 中國人保 2017-11-07

李先生在某銀行辦理了銀行卡並存入20萬元現金。萬萬沒想到的是,上午存的錢,下午就被盜刷了19萬。對此,李先生決定將某銀行告上法院。一審法院判銀行擔兩成責,李先生不服,決定繼續上訴。二審法院最終認定,銀行擔全責,賠償李先生全部損失。

銀行卡被盜刷20萬,銀行竟會被判全責?!

讓法院作出銀行全責這個判決的原因究竟在哪裡呢?一起來看一下事情的經過吧!

事件開端:

2015年12月3日,李先生通過某銀行官網辦理了一張借記卡,同時預留了手機號碼。次日上午,李先生將20萬元存入該卡。當天下午,李先生到銀行櫃檯準備辦理業務,卻被告知餘額不足。

上午才存的錢,怎麼下午就沒了?李先生急忙要求查詢交易記錄。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根據交易記錄,當天13時43分39秒,該卡通過網銀轉賬轉出199950元,手續費15元。卡里的餘額只剩下35元。

卡明明在自己手裡,自己也沒有進行操作,錢怎麼說沒就沒了呢?李先生選擇報警。

但案件遲遲未解決,李先生也未辦理個人資金賬戶安全險,為了挽回損失,他將該銀行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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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

南寧市青秀區法院一審認為,識別網絡轉賬的真偽,是金融部門為保障儲蓄存款安全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因此,在網絡轉賬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銀行應付相應的責任。而李先生也存在未妥善保管銀行卡及其密碼的行為。因此,法院最終判決由銀行賠償李先生20%的損失。

出現轉機:

一審後,李先生想起,自己辦卡時只開通了賬戶餘額提醒、賬戶安全提醒、產品交易提醒業務,並未辦理電子渠道的業務。

對此,銀行聲稱,有截圖證明網銀業務是人為辦理的,被盜刷是因為李先生自己未能保管好賬號密碼。

後經調查得知,2015年12月4日13時37分,有人用李先生的賬號開通了網銀業務,並於當天13時43分,通過網銀將存款轉走。

對此,李先生認為,目前銀行的網銀業務都應本人在銀行窗口進行開通。而銀行在他沒有前往櫃檯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開通網銀功能,是導致盜刷的根本原因,銀行應擔全責,並繼續上訴到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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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勝訴:

南寧市中級法院認為,銀行作為金融機構,有保障儲戶銀行卡內資金安全及交易安全的義務。

該案中,銀行在李先生本人未到達銀行櫃檯的情況下,擅自通過其他途徑為其開通網銀功能,導致李先生名下存款被他人轉走,銀行存在重大過錯,應對李先生存款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看完這起案例,不得不說現在的盜刷手段實在是層出不窮,不知何時手裡的錢就不翼而飛了。雙十一到來,為了能讓各位讀者放心買買買,安心刷刷刷,中國人保推出了保額高達5萬元的個人資金賬戶安全險免費領活動,點擊下方“瞭解更多”即可領取。快來為自己的賬戶加一把安全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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