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而告之!這14個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開證明了!

法律 法制 社會 康樂公安 2017-06-24
廣而告之!這14個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開證明了!

小孩入學需父母無犯罪證明;老人被單位要求開“健在證明” ;持合法有效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卻仍被銀行要求證明“自己是自己”;預交電費的收費憑據找不到了,供電部門讓大媽到派出所開個證明…提醒:根據公安部等12部門《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凡是不屬於公安機關法定職責的事項,任何單位不得再要求群眾到公安派出所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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