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消防-今日說法|擅自拆封營業,經營者獲處刑拘

法律 裝修 今日說法 政法 楚天消防 楚天消防 2017-08-30

楚天消防-今日說法|擅自拆封營業,經營者獲處刑拘

楚天消防-今日說法|擅自拆封營業,經營者獲處刑拘

2016年5月中旬,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公安消防大隊聯合公安、安監、文廣、工商等部門開展了對酒吧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共清查出28家酒吧存在未配備任何自動消防設施、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規定且嚴重堵塞等不同程度的火災隱患,限期半個月內整改完畢。

6月2日,消防部門在消防安全複查工作中發現,仍有15家酒吧沒有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鑑於此,匯川區公安消防大隊聯合有關部門對這15家酒吧實施了現場臨時查封,並分別強制要求查封期間不允許營業,必須及時徹底整改火災隱患。在規定期間內不能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的,將被相關部門依法吊銷營業證照。

6月3日,匯川區公安消防大隊再次回到現場時,發現其中一俱樂部存在擅自拆封、使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場所的違法行為。經現場拍照取證和制止,在上級部門的審核下,依法對該俱樂部消防安全責任人處以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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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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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實施臨時查封的情況有哪些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

2、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

3、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4、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準,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

5、其他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

b、被消防部門查封后,應當採取哪些應對措施

1、被消防部門查封后,安全責任人應當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臨時查封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臨時查封期限屆滿後,當事人仍未消除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再次依法予以臨時查封。

2、火災隱患消除後,當事人應當向作出臨時查封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解除臨時查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對檢查確認火災隱患已消除的,應當作出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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