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5—2017年度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文明鎮、文明村預申報工作的通知

法律 交通 食品安全 環境保護 中國文明網 2017-06-10

根據鎮江市文明辦《關於開展2015—2017年度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文明鎮、文明村預申報工作的通知》(鎮文明〔2017〕22號)規定,現就做好我市2015-2017年度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文明鎮、文明村預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凡自查符合預申報條件的單位,有條件通過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達到相應標準的,並且參評了2014-2016年度句容市文明系列先進單位評選活動的,可進行預申報。已被命名為2012—2014年度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鎮和文明村的,均需要進行預申報。從本屆起,組織評選鎮江市文明校園,列入文明系列,對現有市級文明單位中的學校,評選通過後,改確認為文明校園。

文明行業以局為單位進行預申報,金融系統以各專業銀行、保險公司為單位進行預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我市預申報2015-2017年度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鎮、文明村的,須參評2014-2016年度句容市級相應稱號;預申報2015-2017年度鎮江市文明校園,須獲得上屆鎮江市級文明單位稱號,或參評2014-2016年度句容市文明校園評比活動、創建工作突出的學校。

(二)凡存在“一票否決”情況的,不得進行預申報。一票否決條件參照江蘇省文明行業、文明鄉鎮、文明村、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測評體系》(2016年版)以及江蘇省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規定的負面情況分別執行,具體為:

1.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行業,不得提出預申報:

①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嚴重違紀和違法;

②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汙染事故;

③發生重大刑事案件;

④發生影響惡劣的“黃賭毒”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動或與精神文明建設要求極不相符的其他事件。

2.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得提出預申報:

①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

②員工發生重大刑事案件;

③單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汙染事故;

④單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

⑤發生影響惡劣的不文明旅遊、不文明交通以及與精神文明建設要求極不相符的其他事件或行為。

3.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社區,不得提出預申報:

①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和違法;

②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汙染事故;

③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

④發生重大刑事案件;

⑤發生影響惡劣的“黃賭毒”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動或與精神文明建設要求極不相符的其他事件。

4.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校園,不得提出預申報:

①領導班子成員有嚴重違紀、違法事件;

②有重大勞資糾紛、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誠信事件;

③有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消防責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④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員工違法犯罪案件;

⑤有嚴重違規辦學(辦班)、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問題等。

5.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鎮,不得提出預申報:

①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和違法;

6.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村,不得提出預申報:

①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和違法;

三、申報時間

6月11日前,各單位對照申報條件自查,並向市文明辦預申報。預申報時須提交預申報表、申報彙總表和2015-2017年度創建工作規劃。文明校園預申報工作由市文明辦協同市教育局統籌推薦。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預申報的單位,原則上不予補申報。

四、年度考評

2017年年末,各預申報單位根據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文明鎮、文明村創建《管理辦法》和《考評細則》的要求,對照本單位2015-2017年度創建工作規劃進行自查,向句容市文明辦提交2017年度創建自評報告。由市文明辦組織年度考評,鎮江市文明辦進行年度抽查。2017年考評結果將作為評選2015-2017年度鎮江市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文明鎮、文明村的重要依據。

2017年度考評重點: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緊緊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樹立落實新發展理念,融入“強富美高”新鎮江建設情況。

(二)積極參與全國文明城市複審迎檢工作,落實創建任務的情況。

(三)全國全省道德模範、身邊好人、最美人物等先進典型推選及學習宣傳情況。

(四)道德講堂、善行義舉榜、家風驛站等載體建設情況。

(五)最美鄉村、農村道德文化園、鄉風明德文化牆、鄉愁展示館建設情況及城鄉結對共建等活動開展情況。

(六)養正學堂、“我們的節日”、“校館銜接”校外陣地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落實情況。

(七)開展“文明鎮江”月月主題志願服務行動等各類志願服務活動,註冊志願者佔比、志願服務制度化落實情況。

(八)“講文明樹新風”、“圖說我們的價值觀”或自行製作的公益廣告製作宣傳情況。

(九)“精美鎮江,文明先行”主題活動、“雙美雙優”示範工程創建活動、“雙升雙亮”達標提升行動落實情況。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將預申報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按時規範有序進行。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預申報單位的指導和督查,堅持以評促創、好中選優,實施動態管理,做到能上能下,嚴格控制預申報單位數量。要鼓勵、動員更多的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參與創建活動,擴大文明創建的社會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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