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警察在德勝路上醉駕 被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 交通 法制 社會 最愛浙江 2017-06-27

昨天,杭州市紀委通報了一組數據,從2016年至2017年5月底,整個杭州共處理黨員幹部酒駕案件374起,其中縣處級幹部6人,228名黨員幹部被開除黨籍。從查處的案例發現,酒駕背後多是與朋友、同事,或與老鄉、戰友的“飯局”,也有參與管理服務對象形形色色的“酒局”。

2016年4月19日晚,富陽區環保局江南環保所原所長俞生忠飲酒後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查,俞生忠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8.3mg/100ml,屬醉酒駕駛。

同月下旬一個夜晚,晚9點半,一輛浙A牌照的小汽車沿德勝路自東向西行駛至紹興路西口時,被下城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正在查酒駕的民警攔下檢查。經血液檢測,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為173.4㎎/100ml,屬於醉酒駕駛。讓民警吃驚的是,這個酒後駕車的司機竟是一名警察。事發後,該警察被開除黨籍、開除了公職,還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事實上,杭州很早就給“酒局”“酒駕”念上了緊箍咒。2009年,杭州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酒後駕駛等交通違紀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意見,並建立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抄告制度。2016年10月,杭州市紀檢監察機關聯合相關部門,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可近一年半的時間裡,還是有300多名黨員幹部因“酒駕”被處理,“‘酒駕’是對黨紀國法三令五申的置若罔聞,反映出規矩紀律意識淡漠。”市紀委負責人說,黨員幹部“酒駕”背後,往往就是酒局飯局,不少還隱藏著“四風”問題。

這名負責人還表示,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做好監督執紀問責,深挖細查“酒局”背後的“四風”問題,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正風肅紀,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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