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區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有效規避、制裁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現依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德城區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有效規避、制裁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現依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曾志龍,男,漢族,1965年03月17日生
住址:山東省德州市天衢西路化肥廠宿舍甲24號1單元102號
身份證號:37240119650317221X
未履行金額135000元及逾期利息
懸賞理由與條件
申請人時煥敏與被執行人曾志龍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魯1402民初1183號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現因被執行人曾志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且無法找到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舉報真實有效的被執行人曾志龍及其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申請人承諾獎勵舉報人3000元人民幣。獎勵資金由申請人承擔。
本院對提供線索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相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電話:0534-2311967
發佈日期: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來源/德城區法院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
採寫/王金剛 編輯/宇文紅娟 視覺/閆繼軍 編審/王金強
©齊魯晚報今日德州(qlwb-jr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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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區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有效規避、制裁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現依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曾志龍,男,漢族,1965年03月17日生
住址:山東省德州市天衢西路化肥廠宿舍甲24號1單元102號
身份證號:37240119650317221X
未履行金額135000元及逾期利息
懸賞理由與條件
申請人時煥敏與被執行人曾志龍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魯1402民初1183號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現因被執行人曾志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且無法找到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舉報真實有效的被執行人曾志龍及其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申請人承諾獎勵舉報人3000元人民幣。獎勵資金由申請人承擔。
本院對提供線索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相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電話:0534-2311967
發佈日期: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來源/德城區法院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
採寫/王金剛 編輯/宇文紅娟 視覺/閆繼軍 編審/王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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