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糾紛?調解員來看看咋回事?

法律 法制 社會 斗門普法 2017-04-12
宅基地糾紛?調解員來看看咋回事?

【案情介紹】

在珠海市斗門區××鎮××村五區,歐某與黃某為鄰里關係。歐某二十多年前建房時佔多了公共巷道二十多公分面積,現在因黃某建房時也多佔用了公共巷道用地面積。歐某認為黃某佔用的地方太近自己房屋,擔心影響日後的安全性,雙方多次發生口角。2017年1月5日上午10點左右,因身體推撞,歐某被推倒地上,腰部和右膝右臂輕微受傷。經派出所建議,黃某向駐派出所調解室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

調解員到現場瞭解到,黃某的房屋已建好,留有的巷道比原來小了點,但不影響出入。而且黃某認為歐某也佔多了公共面積及使用這麼多年自己都沒意見,現在自己佔了一點歐某的反應這麼大,太不近人情。雙方來到調解室吵到不可開交。調解員勸導雙方當事人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對雙方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使他們意識到遠親不如近鄰,沒有必要再為此事發生矛盾,雙方言和。

【調解結果】

經調解,黃某賠償歐某醫療費。雙方已佔用的面積按現在面積計算,不再超出原來的面積。

編輯:斗門區普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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