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一網民微博宣揚恐怖主義被拘留

法律 微博 伊斯蘭國 移動互聯網 騰衝警方 2017-06-14

2017年6月上旬,騰衝警方查處一起宣揚恐怖主義案,依法對一名違法人員實施行政拘留,及時消除了負面影響。

騰衝一網民微博宣揚恐怖主義被拘留

6月8日,網安民警在開展網上巡查時,發現疑似騰衝網民在新浪微博上發表涉恐言論。警方隨即組織反恐、刑偵、網安以及明光邊防派出所等部門進行調查,經大量工作,調查組迅速確定嫌疑人為沙某並將其抓獲。

騰衝一網民微博宣揚恐怖主義被拘留

經查:沙某無正當職業,平日喜歡在家上網玩微博、微信和百度貼吧,6月6日,沙某使用自己的手機登陸新浪微博客戶端,與另外一名網民就恐怖組織“IS” 相關觀點進行辯論時,從天涯論壇上覆制了一條關於 “IS”的言論,對部分內容修改後發佈在個人微博上,該條微博引起多人閱讀、轉發和評論,造成惡劣影響。

騰衝一網民微博宣揚恐怖主義被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定,騰衝警方依法給予沙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並收繳其作案工具手機一部。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規定: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編輯:新聞宣傳中心

審核:勞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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