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拐賣婦女去外地賣淫 最小僅有16歲

法律 婚姻 法制 社會 中國青年網 2017-09-01
夫妻倆拐賣婦女去外地賣淫 最小僅有16歲

唐某與趙某是夫妻。2015年7月至11月之間,唐某夫妻兩人在西安火車站附近以介紹高薪工作為由誘騙四名女孩到外地賣淫,被拐賣女孩中最大的22歲,最小的只有16歲。唐某、趙某兩人每次拐賣女孩後收取1萬至3萬不等費用。

2015年7月13日,唐某、趙某在西安火車站以給1993年出生的李某(當時22歲)介紹工作為由,將其騙至某賓館,隨後唐某、趙某聯繫了溫州的買家谷某將李某送到浙江,李某到達溫州後被強迫賣淫,谷某付給唐某、趙某16500元。

夫妻倆拐賣婦女去外地賣淫 最小僅有16歲

2015年7月15日、9月22日,唐某、趙某在西安火車站以同樣的手段將1997年出生的王某(當時17歲)、1995年出生的張某(當時19歲)分別拐賣到長沙、杭州強迫她們賣淫,買家分別支付給唐某趙某支付20000元和18000元。

2015年11月,因朋友向唐某借錢,唐某便讓其在西安火車站誘騙1999年出生的孫某某(當時16歲)至某公園與趙某見面並說服其到外地賣淫,在孫某某不同意的情況下聯繫買家李某某到西安接人,李某某支付給唐某、趙某3萬元後帶孫某某離開,就在李某某準備帶孫某某乘車離開西安時,孫某某趁機逃跑並報警,後李某某自首。

2017年8月30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一審以拐賣婦女罪,判處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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