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後終被抓!醉酒男子殺害妻子逃亡,11歲兒子成唯一目擊者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看看新聞、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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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有的人在觸犯法律後雖然一時逃脫了懲罰,但他終究在法網之內,是逃不脫的。有一位男子,醉酒殺妻後為了逃避懲罰,一逃就是十八年,而就算如此,十八年後他還是落入了法網。

18年後終被抓!醉酒男子殺害妻子逃亡,11歲兒子成唯一目擊者

18年前,上海男子薛某醉酒後失手將妻子胡某捅死,年僅11歲的兒子成目擊者。薛某行凶後在外逃亡18年,最終在海南被抓獲。18年後,當年11歲的小薛也已長大成人。

對於當時的情景薛某的兒子回憶到,由於第二天還要上學,早已入睡的他被母親的一聲尖叫驚醒,睜開眼,只見母親倒在地上,渾身是血,而父親薛某手上有刀,刀上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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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經緊急救治,但胡某仍因肺、肝破裂導致大失血不幸死亡。十八年來薛某潛逃在外一直存在著一種僥倖的想法,只要熬足二十年就可以安全返鄉,不受法律追訴。

本想著“熬到”2020年刑事追訴期終結,沒成想潛逃18年後,他卻突然被帶到了三亞的派出所。面對民警的再三詢問,薛井和主動交待了十八年前捅刺妻子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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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薛某這種僥倖的想法,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研究院劉憲權院長對此表示:我國刑法中只有追訴時效,沒有行刑時效。如果一個人犯了罪被通緝,這種情況是不受時效限制的。薛某18年一直屬於被通緝的對象,任何時候都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潛逃18年的日子有多苦,別人是不能體會的,但相信這位潛逃了22年被抓的顧某一定感同身受。3月18日下午,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監區,潛逃22年被抓獲的顧某向記者回憶潛逃時的日子,他說:“只有一個詞可以形容,就是‘驚恐萬分’。”顧某,1969年4月9日生,原天津市社會保險公司南開分公司統籌基金核算員,1997年5月6日,群眾舉報顧某夥同胡某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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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1994年2月至1997年5月,顧某利用職務便利,夥同胡某,將南開分公司的養老統籌基金直接劃入由其事先開立的賬戶,其中,胡某某分得200餘萬元,顧某分得700餘萬元。

在潛逃的22年中,顧某成過整過容、成過家,每天擔驚受怕夜不能寐。而這一天終於到來了,顧某也流下了悔恨的眼淚“人吶,千萬不要貪戀不義之財,不要做違法的事。沒有什麼比自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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